日前从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获悉,北京公立医院的中医师可以多地点行医,以更好地满足农村、社区居民对中医医疗服务的需求。
据了解,凡是在北京地区公立医院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中医类别(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通过有关部门备案注册后,可以在北京地区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和农村、社区医疗机构从事相应专业的中医临床诊疗服务。他们的行医行为,由该医疗机构注册地的区县卫生局负责监督管理。
另外,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和农村、社区医疗机构聘用公立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行医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医师的教育,预防医疗事故,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