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流死亡须2小时内直报 内地或现死亡病例

2009-10-1 9:18 【

  发生1例甲流病例死亡,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昨日,卫生部发布《甲型H1N1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二版)》,与第一版相比,明确了甲流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报告要求,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版方案,正是为了及时掌握流感流行趋势、病毒变异及耐药性等情况修订而成。

  如果1周内,发生10例及以上的季节性流感或甲流病例,或发生2例及以上的季节性流感或甲流重症病例,或者是有1例及以上季节性流感或甲流病例死亡,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另外,在确诊甲流病例死亡24小时内,收治病例的医院应将调查表信息录入到“甲流信息管理系统”;对于医院外死亡病例,则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其死亡24小时内,负责收集调查表信息,并录入到“甲流信息管理系统。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随着甲流确诊病例的增加,我国内地极可能出现死亡病例。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