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补充说明

2009-5-11 17:0 【

  各地市卫生局、县(市、区)卫生局、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现我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积极性很高,但目前个别地市卫生行政部门未及时审核所辖医疗机构的“注册申请”,导致基层卫生机构申报示范基地受阻。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尽快根据下发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基地申报及管理”模块,修改密码,并及时审核基层卫生机构的注册申请和基地申报申请。

  备注:各基地申报单位在填写注册信息和示范基地申请信息时,“详细地址”栏“××市”后请选择所在具体城区/县市,不要选择“市辖区”,市级单位(地级市)申报示范基地时请选择“市本级”。

  联系人:省卫生厅科教处

  朱炜 0571-87709357

  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温馨 0571-87709122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