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中医药函[2009]22号
关于发放2008年城市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结业证书的通知
有关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
2008年城市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结业考试判卷、核分工作均已完成。我局计划近期向考试合格学员发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格式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员名单
考试合格学员名单,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请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此项工作人员,携带考试合格学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市县区、工作单位)、照片一张(小2寸),到省中医药管理局办理《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办证截止时间2009年4月30日。
联 系 人:政策法规与教育处 李欣欣
联系电话:0431-88904675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