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定向培养500名农村社区医生

2009-7-15 14:12 【

  7月14日,浙江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与杭州、温州、绍兴、台州市卫生局签定了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的协议。今年该省计划招收500名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

  目前,浙江省乡村两级卫生人员中还有1.9万人没有学历,占27%;有30%的人已经超过50岁;村医队伍中50岁以上的比例高达65%.改变现有农村卫生队伍的知识、年龄、学历结构已刻不容缓。今年4月份,浙江省卫生厅、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定向培养能胜任农村社区全科医生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临床医学专科层次的实用卫生人才。

  农村社区医生培养由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三所院校承担。面向该省当年报考普通高校的学生,立志为农村卫生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地(以市为范围)卫生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提出定向培养计划需求统一与承办院校签订委托定向培养协议,由承办院校报省教育厅,列入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考生参加全省统考,按以市为范围的户籍所在地生源定向招生,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每人2万元标准由委托定向培养用人地财政承担,学员在校期间按补助总额的40%支付,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60%部分,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省级财政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的学员按类别给予经费补助。

  定向培养的学生毕业后由各地卫生局统一调配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去欠发达地区或海岛乡镇及以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服务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所在卫生服务机构可根据单位缺编情况,经考核合格直接聘用为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去其它地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定向培养学员,在报考原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实行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