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承德市卫生部门了解到,自今年起,承德市首次对乡村医生实行财政补贴,每人每月150-200元,村医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当地县区级财政统一缴纳。
承德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决定》,对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力度作出了具体规定,除了对村医的财政补贴外,乡镇卫生院将一改自收自支的基本情况,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口核定事业编制总额。原则上一般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在5000人以下的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财政供养3名,服务人口在5001-10000人的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财政供养5名,服务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财政供养7名;中心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财政供养10名。对乡镇卫生院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合作医疗、卫生监督、继续医学教育、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突发疫情等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所需业务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业务经费标准按实际工作量核定。根据乡镇人口规模,乡镇卫生院院长、防保、卫生监督等财政供养人员,分别按每乡镇3人、5人、7人、10人的标准,人员经费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
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承德市乡镇卫生院“十一五”期间每年在总编制内还将引进1-2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急需专业人才,其个人经费部分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