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将对乡村医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其中,承担村级公共卫生工作每月补助400元,承担常见疾病防治补助400元,合计补助800元。
记者从30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共有乡村医生5506人,但目前北京市仍有1167个行政村没有乡村医生。
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乡村医生的保障问题,北京市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北京市乡村医生证书》等资格证书的人员,并在村级医疗机构受聘执业者,都可自愿参加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