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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自愿无偿献血 【呼吸病学讨论版】

  新闻背景
  去年底,据媒体报道,北京许多高校因献血引发矛盾,学校作出
的诸如“学生不献血将被取消学位证、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保 医学 教育网搜集整理
研资格”等规定,使不少大学生感到难以接受。

  献血指标不合法  晏扬
  无偿献血原本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动,一些高校却不惜拿学位证
和保研资格相要挟,将无偿献血变成了一种强制性规定,这不仅违背
了无偿献血的本义,而且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我国《献血法》第二条 资料来源 :医 学 教 育网
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
康公民自愿献血 资料来源 :医 学 教 育网 。”就是说,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强制、逼迫大学
生献血,都是不符合《献血法》规定的。
  当然,高校之所以强制学生献血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满足大 医学教 育网收集整理
量医疗用血需要,目前各单位都或多或少必须完成一定的献血任务,
而高校大三年级学生的献血指标高达65%。而且按照北京有关规定,
对未完成献血指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要通报批评,不得评
为文明单位,还要收取献血补偿金。为此,各高校不得不“采取一定
的措施”,变相强制学生无偿献血。而任何强制献血的行为都是违法
的,就是“献血指标”本身也不合法。
  诚然,目前临床用血需求与自愿无偿献血缺口很大,但应该明确
的是,不管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足以成为公然违反法律规定、强制他
人无偿献血的理由。不管有什么样的现实困难,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
范围内想办法解决。不能将现实困难当成违反法律的理由,去挑战法
律的严肃性,也就是说,不能通过违法的方式来解决临床医疗用血供
求矛盾。笔者认为,违法的“献血指标”应废除。

  应多采用激励手段  周士君
  既然无偿献血已被法定为“自愿”,那么变相“摊派”或“强迫”
很容易引发献血者产生抵触情绪,就像北京某高校学生刘强在献血现
场发现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早已填好后,当场撕毁了献血表格。
  当然,为避免闹“血荒”,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在某种程度上仍
需要对无偿献血施以行政干预手段。但眼下有关部门作出的完成“献
血指标”的规定,未免有些思路僵硬、手段单一。面对“一票否决”
的“献血指标”,哪个单位领导敢怠慢?正是这种“献血指标”,无
形中把由不信任而激化的矛盾传输给了献血者。
  其实,自愿无偿献血近年在高校中颇受欢迎,在北航的校园内,
每月逢“4”的日子,都会有不少同学主动到定期开进校园的采血车
踊跃献血,而这些都是自愿的行为。
  笔者认为,化解献血者对“指标”的抵触情绪,只要转变一下工
作思路和方式就可以轻易解决。毕竟,时下对许多公民而言,都知道
献血是利己利人的好事,若多采取激励手段,使献血者真正体会到无
偿献血“光荣”,的滋味会比简单采用“指标”甚至惩罚等手段更有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