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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专才回国服务 【只须实习半年 【出国留学和就业】

为吸引在国外服务的马国医药专才回流,内阁决定昨日开始放宽条例,让学术资格受马国医药理事会承认和具有工作经验的医药专才回国后,只须再实习半年即可正式行医。
  卫生部长蔡细历指出,条例未放宽之前的实习期为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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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从外国回流的逾45岁医药专才,及有意在国立大学当讲师和在军队中当军医的专才将可豁免为政府服务3年。

  “条件是他们必须拥有受马国医药理事会承认的外国研究生和学士资格,加上具有当地工作的经验 资料来源 :医 学 教 育网 。”

  至于45岁以下医药专才,他表示,若有关专才是马国严重缺乏的,包括肝脏移植专家、骨髓移植专家和肿瘤科专家等,他们同样不再需要强制为政府服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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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该部刚成立放宽强制服务条例的委员会,以评估45岁以下专才的文凭和资格,以鉴定以上专才是否来自严重短缺的专科。

  据《星洲日报》报道,蔡细历主持该部每周例常汇报会之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委员会以卫生部总监为首,成员包括总秘书和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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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指出,委员会将按不同个案个别处理和批准。

  他说,之前所有回流的医药专才强制需为政府服务3年,现在放宽条例是因为马国非常需要医药专才,希望借此可吸引他们回流。

  “不强制有关专才为政府服务3年,至少他们可在私人界服务,帮助国内的病人。”

  另外,询及回流专才是否需要具有马来文优等的资格,他表示,卫生部每年举办2次考试,让约300名马来文没有优等的医生和专才参加。

  他指出,回流的专才也可参加这项考试,考试将以特别模式进行,确保他们一定能以马来文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