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形式的超重均可增加死亡的危险
路透社纽约8月23日报道:国立卫生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发表于《新英格兰医学杂志》8月刊的一篇文章提出,在同等身体状况、无慢性病且不吸烟的中年人群中,肥胖者在今后十年中死亡的危险率为正常体重人群的2至3倍。同样,体重指数超标的即为高危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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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Kenneth F. Adams与其同事认为,报道中的观点适用于所有种族及民族、无论男性或女性、50岁以上的各年龄段人群。前期的研究曾对仅存在中度超重与危险率增长之间的关系提出置疑,现已证实其因果关系并不确切,其中慢性病控制不当、吸烟等因素均可使研究结果产生偏差 摘自: 医 学教 育网www.med66.com 。
来自国立癌症研究所的Dr. Adams与其在马里兰Bethesda的同事对其进行了10年的前瞻性NIH-AARP饮食与健康研究的结果进行了报道。该研究起始于1995至1996年间,覆盖了5,000,000名以上AARP成员,受试者年龄在50至71岁之间。至2005年底,61,000余人死亡。体重指数与死亡率之间呈U字型关联,即体重指数分类最低与最高的人群危险系数最大。体重指数在18.5以下者被归为体重过轻;体重指数在18.5与24.9之间者为正常体重(参照组);体重指数在25.0与29.9之间为超重,达到30以上者为肥胖。
将以往患病者排除后,健康人群中体重指数与危险程度的相关度大幅提升。在50至60年龄段的人群中,超重与肥胖者的危险度随体重指数的上升而呈J型上升趋势。此外,排除186,000无吸烟史个体后,超出正常体重人群的死亡危险再度上升,然而在低体重人群中这一关联反而减弱。对于超重但未达到肥胖程度且不吸烟,身体健康的人来说,死亡危险率较正常体重人群高出20%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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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Adams与其同事认为,病理生理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对体重指数与死亡危险之间的联系起到了间接的调节作用,包括抗胰岛素作用、脂质异常、激素水平改变与慢性炎症。
丹佛克罗拉多州医科大学的流行病学家Dr. Tim Byers在一项相关评论中指出,肥胖症的不良后果在健康人群中也可观察到,诸如AARP成员、韩国受保患者、美国癌症学会志愿者以及注册护士。随着年龄的增长超重的危险也越高,而作者本人体重指数达27.3,也在高危之列。但希望仍是存在的,微小的体重变更即能够获得实质的健康益处。例如通过短期的活动或者间断的更改饮食习惯来进行较小程度的体重控制,这些并不会改变主要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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