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急救工作在保障人民健康,保护劳工力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及时、高效率的抢救各种急危重病人,反映着一个国家的医学科学管理和医疗技术水平。它不仅关系到千百万人民生命的安危,而且具有重要的战备意义。
一、院前急救的重要意义 医学教 育网收集整理
《2000国际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明确提出目前的研究发现在人群中,突发的心跳骤停可能发生于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场合 摘自: 医 学教 育网www.med66.com 。突发的心源性死亡是美国院外患者死亡的首要原因。美国一项调查发现,美国每年死于心脏疾病的人数约为940,000人,其中死于突发心跳骤停的人数为350,000人。另一项人口调查发现,每年院外心跳骤停的发生率为1/1000,每天约有1000人发生心跳骤停,在老年人比较集中的地方发生率可能更高。在这些患者中,约有75%的患者的心跳骤停发生于院外。但遗憾的是,发生心跳骤停后,患者的生存率仅为5%。原因何在?没有现场急救,院外心跳骤停患者的存活率为零。早期的研究发现有26%的院外心跳骤停患者可以成功的通过现场急救而复苏。绝大部分复苏成功者是被目击发作者或最初的心律为心室颤动的患者。大量研究发现存活率与发作心跳骤停到除颤的时间有明确的关系,存活率随着急救时间的延迟而显著下降。除颤每延迟1分钟,存活率就降低10%,因此如果当心跳骤停发生10分钟后才开始复苏,患者的存活率几乎为零。这个时候才真正体现出“时间就是生命”的真谛!
院前急救作为院内急诊科的外延,肩负着争分夺秒挽救生命的责任。它是急诊医疗服务的最前沿,是急诊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它以医院急诊科和医院内综合技术支持系统为坚强后盾,并于后两者紧密衔接,形成一体化医疗服务。
摘自: 医 学教 育网www.med66.com
二、院前急救的有关概念
院前急救是急诊医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是急诊医疗服务向社会大众的延伸。它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上讲院前急救是指伤病员在发病或受伤时,由救护人员或目击者对其进行必要的急救,以维持基本生命体征和减轻痛苦的医疗活动和行为的总称,即伤员尚未到达医院前的救治。狭义的院前急救则专指由通讯、运输和医疗基本要素所构成的专业急救机构,在病人到达医院前实施的现场救治和途中监护的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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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服务的主要任务包括:1)接受呼救,2)安排、协调和实施院前急救,3)指挥大型灾难急救。它与院内急救服务(主要在急诊科进行)的不同主要在于,急诊科每天接待的急诊病人,极大多数(95%以上)是一般急诊,需要急救或组织专业人员急救的很少。而EICU的主要任务是对重要脏器功能进行支持、保护和救治。而院前急救有其自身的要求与特点:
1)方便快捷的呼救电话号码,灵敏的通讯网络。它需要尽可能大的通讯覆盖面积,以便及时接收呼救,协调院前急救,在大型灾难中更好的发挥指挥和组织作用。它的作用在于为大众提供获得急救医疗服务的入口、及时派遣适当的车辆和人员,及时通知医院,以及在线医疗控制。呼救电话是公众获取院前急救服务的最重要的途径。接听电话的人员必须有一定的知识,能够正确的获取第一手医疗信息,调派合适的救护人员。呼救中心有很多方式可以收集信息并派遣救护车。优先派遣是派遣员组织收集到的信息后对呼救作出的最恰当的院前急救反应。同时派遣员还应该给呼叫者有关的急救指导以帮助呼叫者在救护人员到达之前救护患者。
救护人员可以通过通讯网络直接或间接与目的医院沟通,接受院内急诊科的“在线”医疗帮助和指导。
2)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急救人员,他们不仅需要有急救技能,还需要由通讯、调度、运输和指挥的能力。但他们只须维持伤病员的基本生命体征、减轻痛苦、稳定病情,故其无需掌握高新医疗方法和技术。公共安全机构人员通常是提供第一反应服务的人员,因为他们往往能首先达到急救现场,是开展急救的关键环节,因此对他们的培训也是至关重要的。
3)安全有效的运输工具。地面救护车辆应该从简单的运输车辆发展到复杂而有效的移动患者救护工具,可以在其内完成急救工作。救护车设计最重要的方面是救护车人员必须能够在转运患者时安全使用气道和通气支持。救护车设备配置的需求将随着救护人员的级别、当地的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其他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除了配置急救用设备和药物以外,还应该考虑到救护人员的安全问题,配备一些保护救护人员的设施、器材。地面运输适合于大部分患者或伤者,尤其是在城区或近郊地区。在非常赶时间时可以考虑空中运输。
4)布局合理、急救半径小的急救网点,以便接到呼救后急救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展开急救工作(first aid)。
5)有对大型抢险救灾的指挥和组织能力,有统一的领导和调度以保证在灾险中迅速而有条不紊地展开抢救工作。院前急救系统是灾害预防的一部分,应该纳入安全部门的计划并与安全机构一起进行常规训练。安全部门应该保证院前急救部门明确灾害形式或近期可能发生的灾害。同时,医院必须使院前急救部门清楚它们应该在灾害发生后接受何种特定的患者。
6)肩负着社会教育的责任。为了然院前急救服务取得更好的效果,必须让人民群众明白:怎样才能更好的从院前急救系统中获益;怎样快速获得院前急救服务;怎样做好获得急救服务的准备,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之前处理急诊问题。同时还应该让患者及家属明白患者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能不能被送到他们自己所选择的医院。应该鼓励人民群众在发生某些急症(如急性胸痛、窒息、意识丧失、局部疼痛等)时使用呼救电话号码而不是呼叫医院或某个医生;鼓励他们在呼救后按照专业人员的指导救护患者。
三、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的院前急救情况
1)美国急诊医疗服务体系
美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开始有急救专业人员进行科学、规范的现场救治。1966年制定了两项急救法规,一项是国家公路安全法,该法授权美国运输部资助救护车、急救通讯和院前医疗服务转运,责成运输部门建立急诊医疗服务体系,以提高一旦发生灾祸时的应急能力和现场急救水平;另一项是美国心脏协会开始提倡在公众中普及心肺复苏初级救生术。至今,美国已有5000万人接受过此项培训,并形成了阶梯式急救网。
1973年,国会通过了加强急救医疗法案,开始采用“911”作为全国通用的急救电话号码,它极大地方便了公众获取急诊医疗服务。1976年又对急诊医疗法案进行了修订,并完成了立法程序,形成了全国急诊医疗服务网络。据统计,每年美国利用该系统的患者至少有8000万人,但其中绝大多数是非危重患者,它们约占80%;急症患者也只有15%,剩下的5%才是危重或受伤的患者(这与前面提到的我国的情况也大致相似)。
美国政府还制定了联邦标准作为救护车建设的规范,符合这些规范的车辆可以获得“生命之星”徽章。BLS救护车上的设备可供EMT-B救护人员使用。ALS救护车上有为EMT-P或其他可以使用药物治疗和高级医疗手段的救护人员提供的装备。
这个急诊医疗服务体系培养了一批新型的急诊医务人员,包括急救医师、急救技术人员和急诊科护士。救护车人员的培训通常需要完成急诊医士(EMT)课程。国家规定了3种急救医士级别:初级(EMT-B),中级(EMT-I),高级(EMT-P),不同级别的急救医士使用的救护技术的权限也不同。这一措施不仅能迅速提高救治能力,而且节省了大量培训经费,急救医师只在必要时才随车出诊。同时该服务体系还设置了非专业人员的救护课程对第一目击者进行基本的急救知识培训。
2)日本的急诊医疗服务体系
在日本,急诊医疗已成为一个普通的社会要求,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国家拨给急诊医疗的费用巨大,建立健全了1、2、3级急诊医疗机构、急诊医疗情报系统和急诊医疗制度,使急诊医疗得到了显著改善。
这个体系由3部分组成,即急诊患者运送体系、急诊患者治疗系统以及急诊医疗情报联络系统。自1963年消防法修订后就确定了急诊患者运送工作由消防机构负责,消防机构的急诊服务是唯一的全日制服务单位,消防部门设有急救队,每个急救队通常配备一辆急救车和3名急救人员,其任务是把患者从现场运送到医疗机构。这些急救人员主要是经过短期培训的急救医士。其中,EMT-1只需进行135学时的急救医疗训练,即可进行胸外心脏按压、使用人工呼吸器,以及处理出血、骨折、创伤等。在此基础上再进行115学时的培训,即可成为EMT-2,可使用胸外心脏按压器,可进行心电图监测和传送,以及现场和搬运途中的救治。EMT-2有5年急救工作经验后,再培训835学时,通过全国统考后成为救急救命士,可开放气道、建立静脉通道、除颤等。而日本的急诊医疗机构的职责则是收治由消防机构等运送来的患者。
3)法国的急救医疗体系
法国院前急救医学系统(包括创伤和非创伤性急症)的法文缩写名称为SAMU,是一种以医师为主而不是医助性的全国性服务,而且其服务与消防服务部门的医学第一反应者密切配合。在SAMU这个组织出现以前,法国仅有的院前急诊医疗来自消防队。目前,这种消防队急救医疗服务仍然在继续,但主要单独存在于农村地区,而在大的市镇则与SAMU并肩工作。在有急症时,医院派出专门装备的医疗组(包括一名麻醉医师在内)去救治生命受到威胁的急诊创伤患者。1986年,法国政府通过了一项法律,这项法律正式规定了SAMU的特征和使命,并且开始使用全国性的急诊医疗电话号码。这项法律也明确规定,SAMU应当对所有急诊求救电话进行接收和分派,它应每天工作24小时,并且应当对急诊呼救患者提供尽可能好的医疗服务。
一个具体的“SAMU”,是一个地区性的组织,它接收所辖范围内的急救电话,并通过调控各大医院的专门的急救车单位完成急救反应。SAMU所控制的急救站被称为SMUR(急救服务单位),每个SMUR都管理一辆或一辆以上配有全套设备的急救交通工具(称为UMH),和一个医疗组。UMH可能是救护车、急救快车或直升飞机,其设备配备相当于医院的一个小型ICU。医疗组包括一位急救医师、一位麻醉护士或接受过高水平气道和静脉内管理技巧的麻醉师和一位经过专门培训的驾驶员,指挥这一医疗组的急救医师通常是麻醉医师或是经专门的急救医学培训的全科医师。这样,一个UMH也就可以形成一个移动式加强监护病房(MICU)。
4)香港的急救医疗体系
香港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城市,卫生保健标准和结果比得上高度发达的国家。急诊医疗服务有2部分,即院前救护服务和急诊医疗服务。其中院前救护服务由消防服务部门提供。
香港急诊医疗服务的特点是: 方便 、迅速、免费、安全、优质服务。
早在1952年,香港的院前救护服务还隶属于医务卫生界。1968年起,所有政府救护车都归消防处管理及控制。而救护部队就像其他部队一样,成为了纪律部队的一分子。
除救护车外,救护站还配有救护电动单车(救护摩托),它主要在标准救护车可能因交通阻塞而延误到达现场时发挥作用,以便在第一时间利用救护设施稳定伤病者的情况。这些电动单车备有两个储物箱以存放必要的救护器材,可称得上是香港救护队的特色之一。另外,还有一种名为流动伤者治疗中心的救护车辆,如果有大型意外事件发生需要4辆或以上救护车同时出动的时候,就会将这种救护车辆调派到现场协助援救工作。这种流动的救护中心备有充气帐篷、各种急救器材以及外科手术仪器供医生进行初步手术之用。在长时间的援救行动及大量伤者的意外事件中,此车尤为重要。
香港的救护员训练时间已由20年前的8周初级训练增至目前的24周集中培训。救护员结业后,便被安排在职进修,以维持及增进其知识和急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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