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和现实的选择:见死如何救? 【2 【护理相关讨论版】

  针对无主病人这一社会问题,政府就没有相关的政策吗?

  事实上,早在2000年8月份,河南省卫生厅和河南省财政厅就已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明文规定:公办医院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群体性伤害医疗费用及对无主病人实施人道主义救助发生的医疗欠费”,在政府财政的补助范围内。 资料来源 :医 学 教 育网

  郑州市政府2004年3月出台的政策则更为具体: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为无主病人的定点医院。

  但政府良好的意愿并没有完全得到落实。那些定点医疗机构在接受采访时,称这方面接到的“财政补助”远远不够 [医学教育网整理发布]。其他的医疗机构更不用说。

  “缺乏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这是影响政策不能落实的一个原因。”一家医院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 [医学教育网整理发布]

  郑州市有交通巡警认为,发现伤病人员,肯定是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向医院送,如果向定点医院送,耽误了治疗时间,谁负责?

  出路:独家责任变社会责任 摘自: 医 学教 育网www.med66.com

  有专家提出,要从根本上解决对无主病人的救助保障问题,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关键,但结合我国国情,短时间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困难。专家建议,在完善这项体系之前可以建立用于救助无主病人的专项基金,初步缓解无主病人得不到有效救助的现象。该基金可由政府承担一部分费用,其余部分可由社会上的捐助和闲散资金予以解决;另外,也可采用发行彩票的形式来募集。

  有关医院和政府职能部门也表示,他们一直期待着能建立一个这样的专项基金来解决对无主病人的救助保障问题,同时有一个独立的机构来审查各医院的无主病人数量、需领取的基金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

  范例:广东模式

  广东省目前已建立起医疗救护基金,以此承担无主病人的医疗费用。基金由财政、社会各界捐助、医院各出一点组成,医疗救护基金运行后医院、患者、弱势群体都叫好,把原本由医院独家承担的责任化成了社会的责任,实践效果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