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品检验所是江西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始建于1953年4月,迄今已有50年的历史。江西省药品检验所是江西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是国家药品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容器)审批和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检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江西境内的药品抽查检验、注册检验、强制检验、复验、评价检验和委托检验;
(2)承担江西境内非机电类医疗器械的检测;
(3)承担江西境内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检测;
(4)完成省药监局委托的全省药品、医疗器械抽验计划的起草及抽验计划实施的组织工作,承担国家和本辖区内抽查检验计划中的抽查检验任务和抽样工作,提供江西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5)承担国家药品标准和省医疗器械标准的起草、修订任务和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等注册、试行标准转正的有关技术复核和检验;
(6)开展药品检验方法、质量标准、药品质量以及与药品质量有关的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等相关的科研工作;
(7)承担对下级药品检验所和江西境内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
半个世纪以来,江西省药品检验所先后在省卫生厅和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的直接领导下,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业务指导下,通过历届所领导班子艰苦创业,全所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保障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促进江西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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