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有的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上,两类人群又被最新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覆盖范畴,可以参加由政府补助的城镇居民医保。
一类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领取养老金但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这类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类是,集体困难企业未参加养老保险、比照低保领取生活费的退休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这是昨日沈阳市医保中心两位专家做客本报专家热线时透露的居民医保最新政策信息。关于近日出台的城镇居民医保新政,本报已于9月19日A6版的地方新闻中进行过报道。
昨日下午1时30分-2时30分,沈阳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管理部部长宋文斌和工作人员张立来到本报,接听本报读者关于城镇居民医保最新政策的咨询。因读者电话踊跃,两位嘉宾提前半个小时就开始接线为读者解答。其中,读者咨询最多的仍是参保条件以及具体经办手续等细节。
对于具体的办理办法,宋文斌部长解释,新参保居民,可以直接到社区申请,并填写《城镇居民参保登记表》。已参加过居民医保的居民,则无须填表和携带证件,只要向各区民政部门或街道社区申请办理续保即可。
两位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在医院就医时,还要注意您所选择的诊疗项目和用药范围都要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范围内,因为范围外的诊疗费用和医疗费将不能报销,只能个人承担。
此外,当年新认定的特困人员和新生儿应该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参保手续,以免推延享受待遇的时间。
两人还特意留下了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联系方式,以方便读者前往咨询。地址:沈河区西顺城街51号(小西五交化大楼路东);咨询电话:62161771 12333;居民参保管理部咨询电话:62421302.
儿童报销病种范围扩大
部分来电话咨询的家长对新政策中儿童就医病种的改变不是很了解。
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儿童发生《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外的疾病,除《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设施项目目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外,其他符合临床诊断标准、入院标准的疾病均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意味着儿童看病就医的病种范围扩大了。”宋文斌部长解释,“许多在儿童阶段高发的病种,事实上都不在职工医保病种目录范围内,若孩子患上这种病,医保报销不了,就给家庭带来很大负担,新政策将这种状况改变了。 ”
转外就医只允许转往京、津、沪三地
新政策首次提出,城镇居民医保经审批后可转往外地就医,但并未具体解释转外就医的条件和办理办法。
宋文斌向部分咨询的读者解释说,想转外地就医的参保者,所患疾病必须经过权威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治,并经有关科系专家会诊。目前,沈阳市仅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这四家有专家会诊转外就医的条件。
此外,确定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只允许转往京、津、沪三市的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具体的审批程序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由上述四家资格医疗机构开具的三位以上专家签署会诊意见的《转外就医单》,报沈阳市医保中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