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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网络侵权案进入司法程序

2008-7-12 16:16 【

  湖北省襄樊市版权局、公安局在“打击网络侵权犯罪专项行动”中首战告捷,“6·19”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志新于6月24日在武汉被襄樊警方刑事拘留,15台用于侵权犯罪的兼容机、一台服务器和8张银行卡被扣押。至此,襄樊版权、公安历时近两个月的侦破工作有了突破,“6·19”网络侵权案进入司法程序。

  网站涉嫌擅自将他人作品上传

  “6·19”网络著作权侵权案是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保公司”)向湖北省襄樊市版权局投诉的一起网络侵权案。

  正保公司是一家以远程教育为主的网络教育公司,公司旗下有中华会计网校、医学教育网等13家远程教育网站,并先后同近百名专家、教授签订了《授课合作合同》,合同约定正保公司是上述13家网站文字作品、录像制品的著作权合法持有人。2007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志新在武汉大学附近租下一套两室一厅的私人住房,招聘4名青年学生,注册了“一起考”网站,服务器由襄樊电信分公司托管。然后擅自将正保公司旗下的13家网站的作品上传到自己的网站,进行非法经营,供注册会员有偿下载。

  襄樊市版权局受理此案后,及时组织力量,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锁定了网站的IP地址和主要负责人。版权执法人员对涉嫌侵权网站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并约请了公证机关对部分取证过程、取证材料进行了公证。

  版权、公安密切合作获得证据

  调查证实:“一起考”网站涉嫌侵犯正保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10部,录像作品530部,合计540部,下载量30887次。襄樊市版权局对此案进行了反复研究,针对网络侵权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向国家版权局请示。例如:互联网中同一科目中文字作品的若干个视频文件,应当如何计算其数量;视频文件中录像作品的数量如何界定;下载次数是否可作为侵权复制品的份数计算等。国家版权局对现行法规中尚未明确规定的网络侵权行为作出了批复。襄樊市版权局根据国家版权局的复函,对上述侵权作品进行了版权鉴定。

  在此案的查处过程中,襄樊版权、公安部门密切合作,版权部门在掌握初步侵权证据后,立即与襄樊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联合行动,双方各抽调4人组成专案组,先后十几次对此案的侵权证据、方式、地点进行会商,对涉嫌侵权网站进行了近2个月的网上跟踪。大量证据显示:“一起考”网站未经授权,将著作权人的文字作品,录像制品上传到自己的网站上,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互连网公布下载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在全国发展注册会员6000多人。

  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为快速打击这起网络侵权犯罪行为争取了时间。根据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关于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襄樊市版权局于6月10日将此案移交市公安局。6月19日,襄樊市公安局正式立案,至此,“一起考”网络侵权案在全国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犯罪专项行动”开始不久进入司法程序。

  迅速破案带来三点启示

  谈及此案的办理过程,襄樊市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三点启示值得注意:

  首先,及时寻求政策支持,是打击网络侵权犯罪行为的重要环节。襄樊市版权局在查处此案过程中,对互联网侵权复制品的计算问题,及时请示省局和国家版权局,寻求上级行政机关对疑难问题的解释和答复,为有效打击网络侵权犯罪行为找到了可靠依据,避免了重责轻处,重罪轻罚现象的发生。

  其次,版权、公安密切合作,是打击网络侵权犯罪行为的关键环节。襄樊市版权局执法人员对案件初查后,意识到此案可能触犯刑律,而触犯刑律的网络侵权案件的查处,对推动网络版权的保护和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襄樊版权、公安部门正是在这个基点上开展了密切合作。案件移送前公安当配角,提前介入了解情况,案件移送后版权当配角,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分工不分家,合作办案,优势互补。

  此外,著作权人全力配合,是打击网络侵权犯罪行为的必要环节。正保公司作为权利人,在查处此案中指派专人与办案单位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地提供了相关资料。据统计,版权部门在前期的查处工作中,正保公司先后提供了100多份证明材料,为版权部门对此案的准确判断和定性提供了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