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兴奋剂药品禁售”不包括百姓常用药
昨天,针对百姓关注的“含兴奋剂药品禁售”的消息,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零售药店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但皮炎平、感冒胶囊等百姓常用药并没有停售,市民仍可在药店买到常用药。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药监局此前已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兴奋剂药品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禁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二是对其他列入兴奋剂目录的药品单方制剂,一律按处方药销售;三是对含兴奋剂药品复方制剂按现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执行。
“列入兴奋剂目录的药品共有1994种,其中禁止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只有71种,只占很小部分,这不会影响百姓方便用药。”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药监部门规定,含兴奋剂药品按规定要标注“运动员慎用”,凡是2007年10月1日后生产(含进口),未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标识的药品,停止销售。也就是说标示为“运动员慎用”的含兴奋剂药品,从未禁止销售。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海口23家药店吃罚单
又讯因为销售含兴奋剂的处方药不凭处方便销售,海口23家零售药店近日吃到罚单,这是记者18日从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为了规范海口辖区兴奋剂经营秩序,严历打击非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违法行为,海口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开展兴奋剂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是检查零售药店是否违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二是对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的,是否严格执行特殊管理制度;三是检查含兴奋剂的处方药是否执行处方药管理制度,严格凭处方进行销售,不得采取登记、抄写、复印等变通方式;四是检查含兴奋剂类药品是否按规定标注或张贴“运动员慎用”字样标签。
通过近段时间的检查,执法人员尚未发现有企业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违反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情况。各零售药店都能按照要求在药品说明书或外包装上标注“运动员慎用”标识。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药店管理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截至目前,已对76家医药企业给予警告,按照简易程序对23家医药企业给予当场行政处罚,罚款11600元,对4家医药企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