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在京召开的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2007年底,全国98%以上的市和94%以上的县建立了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近10万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不断规范,监管能力逐步加强。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介绍说,截至去年底,全国有338个市(地)和2487个县(区)已组建成立卫生监督机构,其中,18个省级、99个市级和486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中央财政几年来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2亿元,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地方各级财政也加强了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投入,卫生监督机构工作条件和执法装备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不断加强,各地积极试点推广在乡镇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或聘用助理卫生监督员,浙江、江苏、北京、广东、山西和陕西等省市的大部分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在乡镇设立了派出机构。此外,通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卫生监督员管理专项稽查,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专项检查、案卷评查、巡查暗访为主要方式的稽查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