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武汉市药监局给行政处罚上紧箍咒 更规范化

2008-2-25 8:56 【

  国家法律规定,制售假药2-5倍罚款,劣药1-3倍罚款。到底罚几倍,过去由具体执法人员说了算。武汉市药监局日前下发的《关于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行规定》,将过去可以讨价还价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化、规范化,以排除执法过程中人为因素干扰。

  据介绍,该局按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程度划分为五类,即显著轻微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比较严重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列举了每一类的常见表现,最后依据法律法规,区分不同情形,细化了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完全可以依此《规定》对号入座,处不处罚、处罚多少一目了然,过去那种靠人为掌握处罚限度而导致的类似案件处罚结果差异巨大的情况将不可能出现。

  该局下发的《关于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规定》,首次明确了对5种被界定为显著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这5种情况是: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范性要求,但无处罚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范性要求,但规定可以先行责令整改或责令限期补办手续的;老弱病残、下岗失业等特困弱势群体人员主观无恶意,又未涉假劣药品,且涉案货值不超过1000元的;经营企业未获许可前擅自迁移地址经营,但已提出变更申请并持有受理通知书的;个人初次违法,但未涉假劣药品,涉案货值不超过1000元,且主动配合查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