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点评:公立医院别拿“巨亏”当最后的挡箭牌

2008-11-20 8:53 【

  被称为“医改核心”的公立医院改革正在南方尝试突破——据报道,广东计划在深圳、韶关、湛江三地先行试点逐步取消医院药价“加成”,即久为诟病的“医院卖药加价15%”。

  不过,此举还没上路,公立医院的院长们就已经吵吵嚷嚷地站出来说,取消加成,医院就有陷入“巨亏”的可能。

  这“巨亏”与否,不能全凭谁口头上要死要活。会算术的人都知道,“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卖药,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15%作价”的老规定会给看病拿药的人带来什么:同样是15%,1元钱的15%和100元钱的15%能一样吗?1片药的15%和100片药的15%能一样吗?正因为有这冠冕堂皇的“法定加成”,往贵里用药、往大里开方、往复杂里治病才会蔚然成风。医院毕竟不是药店,主要卖的是技术而不是药水药片,如果说这前脚取消15%的药价加成,后脚公立医院就有陷入“巨亏”的可能,那只能说明两点:一,加成诱惑下,医院这些年来给患者用的药不但太贵,而且太多,高昂的医药费里面恐怕有一大块都是为了创造加成而“开”出来的;二,在不少医院,所谓15%的加成比例实际上早已被大大突破,少了15%合法加成这块“遮羞布”,眼下正暗暗执行甚欢的30%、40%的加成比例自然也得夭折,那损失可不是“巨大”吗?

  更重要的是,取消这明面儿上的15%的药价加成,公立医院果真就会出现亏损吗?

  在轰动全国的“齐二药”案里头,“亮菌甲素注射液”从齐二药厂以5元/支出厂价卖出,几经倒手,最后以46.1元/支卖到了患者手中。药价虚高、“水肿”,原因之一当然是因为来回倒手,而另一个更大的原因就是药品进医院而刻意定下虚高的价格——当然,虚高出的那部分,将以回扣的形式流入医院的囊中。

  在此前的报道中,诸如“药商爆料药价要涨到40倍才好中标”、“医院、医生不喜欢低价药,低价药中标也没医生肯开”等等说法能够频频看到。即使没有明面儿上15%的药价加成,医院和医生也更乐意大开特开、多开滥开新药、贵药、高级药,因为这就意味着药商更多的“攻关”、更高的回报。既然医药公司要赚钱,中间商要赚钱,“打通”医院主管领导、药剂室、开处方的医生等等统统需要花钱,进医院的药品价格怎能不高?而在已经虚高的“实际购进价”上再“顺加15%作价”,那当然是高上加高——即使将这15%的法定加成砍掉,只要灰色加成还在,医药费用依然会畸高。

  说穿了,国家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提高医生的技术性收入、改变医院“以药养医”这三件事在新医改中只能同时推进,绝没有先给公立医院大笔补贴才能取消药价加成的道理,而取消法定加成不过是砍掉或明或暗所有药价加成的第一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