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妇幼保健院获悉,该院患儿输液出现不良反应事故后,卫生部高度重视并责令省市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此事。目前,浙江省药监局与温州市、乐清市药监局也已介入调查。
此外,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已在全国3市封存1.2万多瓶葡萄糖液(批号为08091522),等待权威检验结果出炉后再最终决定处理方式。
昨日上午,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卫东总经理说,前日晚上,浙江省和温州市乐清市三级药监局均派人连夜赶到公司调查,药监局人员对公司葡萄糖生产线进行了核查,并检查了公司生产记录和流程。
对医院12名患儿出现不良反应一事,张卫东表示感到很遗憾。他说,收到消息后,公司立即行动起来,首先通过销售渠道把同批次葡萄糖液全部停用封存,并派遣专家对留厂样品进行了引起热源反应检查,当天晚上检查的药品,是符合规定的。他说,引起热源反应因素很多,除了药品本身,病人的体征或使用药物的过程是否符合规定都是可能导致反应的因素。
据张卫东介绍,福建省妇幼保健院12名患儿使用的葡萄糖液批号为08091522,该批号生产时间为今年9月15日,产量为1.2万多瓶,这些葡萄糖液均被发往福建福州、江苏无锡和河南许昌。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对产品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发往许昌的产品均未使用,发往无锡的产品也只用了一小部分,公司专门派人前往无锡核实,那里还未出现有不良反应者。目前,所有该批次产品均已被叫停封存。
张卫东表示,目前,有关批次产品已被送有关部门鉴定检查,权威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此事就还不能下定论,一旦权威结果认定是公司的产品问题,他们一定会召回该批次所有产品,并做出相应善后处理,哪怕鉴定结果表明不是公司的责任,公司也会考虑召回该批次产品,这个过程中,公司一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
张卫东说,鉴定结果出来前,公司将进一步规范生产,继续让公司人员与医疗机构及患者保持联络,密切关注使用该产品患者的情况。下一步,公司将针对此事故,对整个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自查自纠,排除或找到可能引起发热源反应污染的因素。
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了解到,省妇幼保健院患儿输液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立即介入了调查,从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暂时没有发现医护人员人为操作失误,导致患儿出现不良反应。
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说,这个品牌的输液是经过药品招标进来了,用了好几年都没有问题,这次出问题是新的批号,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是第一次使用,不良反应的原因要等药品检验结果,才能判断。如今封存的药品已经进行了检验,但一些药品的关键检查项目要进行细菌培养,预计要14天后才能出结果。目前,省卫生厅已向全省发布通告,要求各地区各医院密切关注浙江巨能葡萄糖液,并暂停使用相关批次药液,使用过该药液的患者,一有异常情况,需及时上报备案。
专家初步认定
事故为典型输液反应
昨日,省药监局紧急召开省内各大医院专家会讨论事故原因。
省妇幼保健院儿科王子敬主任医师参加了省药监局召开的事故原因讨论会,他告诉记者,参加此次讨论的专家都是从各大省级医院召集的,都是相关领域的权威。
据王主任介绍,经过专家讨论,初步认为此次发生在患儿身上的是一个很典型的输液反应,肯定是不正常的,专家们认为,患儿们所使用的药液大多各不相同,仅同样使用了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巨能)的浙江巨能葡萄糖液,因此,他们高度怀疑是这种葡萄糖液导致事故。
王主任表示,专家的讨论还不是最终鉴定结果,目前,有关部门正就该葡萄糖液做进一步试验,系列试验后,最终结果才能出炉。
此外,王主任说,目前,12名当事患儿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病情稳定,体温也完全正常,其中4个患儿甚至可以出院了,但根据家属要求,仍留院观察,其他患儿现在进行的主要是原发病治疗。
患儿家属
考虑用法律手段维权
昨日上午,12名患儿家属代表齐聚在一起,商讨患儿输液出现不良反应的问题,随后,他们表示,随时准备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目前,福州一律师事务所已表示将无偿为患儿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患儿萌萌的妈妈邱女士说,他们把孩子送进医院前,大多是小毛病,却没想到在医院越治越严重,而孩子今后的健康问题也成了他们最为担心的问题之一,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后,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邱女士表示,他们随时准备通过法律为自己维权,但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想要得到经济赔偿,而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让相关责任人得到应有的处罚,并以此给有关部门敲响警钟,重视药品安全问题,维护药品市场安全,让老百姓能用上放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