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8年1月10日,报道了北京同仁堂先后有37个品种,在六年期间因“明令禁止发布、篡改审批内容、夸大药品功效、甚至伪造广告批准文号”发布违法广告,被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6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
当人们还在为同仁堂违法广告而痛心之时,正当国家有关部门着力打击虚假广告还在“风头浪尖”上的时候,同仁堂四种药品再次被列入违法广告黑榜。人们还真得要看看同仁堂违纪广告要“忽悠”多久?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9日发布《关于发布2007年第1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49种药品被列入违法广告公告,移送工商机关查处。
在河南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这一期公告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止渴降糖胶囊”、“都梁丸”,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辛芳鼻炎胶囊”、“前列舒乐胶囊”等四个药品,再次因发布违法广告同时上榜。
此外,吉林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首乌地黄丸”、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散痛舒片”、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等45个药品同上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