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重庆:4类城镇居民可领猪肉补贴

2007-7-29 10:3 【

昨日,沙坪坝陈家桥某屠宰场,工作人员清洗猪肉

  应对猪肉价格上涨,市政府常务会决定对城镇低收入者从8月起至12月共5个月实施临时生活补助:30元/每人,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26日下发的《关于对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实施猪肉价格上涨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的通知》明确了4类人可领取肉贴,8月底前发放到位,连续发放5个月,每月每人6元钱。

  补助对象分为四类

  市民政局介绍,此次补助对象分为四类:一是城镇低保家庭人员;二是领取生活费的大龄下岗职工;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四是按市政府渝府发〔2005〕121号文件规定领取生活费补贴的人员(见链接)。

  低保对象 由民政发放

  各区县按照市政府的决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务必在8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各地在发放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对具有多重身份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确保不重不漏。劳动保障部门于8月1日前将属于本部门管理对象名单提交民政部门,属于低保对象的,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不属于低保对象的,民政部门于8月5日前反馈到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按原渠道负责发放。

  链接:市政府渝府发〔2005〕121号文件规定领取生活费补贴的人员是指,按《重庆市对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人员实施生活补贴的暂行办法》规定,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月享受生活费补贴:

  (一)经原县以上劳动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或有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原始依据;

  (二)2005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相关新闻

  稳定食堂价格 补助困难学生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和稳定市场供应工作。

  会议提出,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对生猪生产扶持力度。尽快将中央财政已安排的饲养母猪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户和养殖场,积极推进母猪政策性保险;对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给予适当补贴;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给予奖励;支持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

  (二)强化生猪防疫。对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对因防疫需要扑杀生猪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

  (三)做好猪肉等副食品供应工作。完善猪肉储备体系,增加牛羊肉、禽肉和禽蛋生产,加强产销衔接,健全应急调运机制,保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四)加强市场监管。严防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场,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取缔非法收费,减轻经营企业(户)的不合理负担。

  (五)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地方政府切实负起发展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责任,取消各种不合理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

  (六)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必要补助。

  猪肉供应:不会断档 明年初缓解

  据新华社电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在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尽管当前猪肉市场供应有些紧张,但不会断档。由于生猪饲养有一年的周期,今后一段时期,生猪价格还会维持比较高的水平。但预计到明年初,生猪市场供应总体状况将有望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