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广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全面实行分档筹资、分档补偿制度,并实行即时补偿制度,农民出院时只需交个人支付的费用。这是昨天从正在惠州举行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上传出的消息。副省长雷于蓝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在会上作工作报告。
全面推行即时补偿制度
出院只交个人支付部分
雷于蓝指出,2008年全省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力争实现所有农村人口都享有合作医疗或其他医疗保障。要通过推行分档筹资、分档补偿,将参合农民的出资标准由每人10元逐步过渡到20元以上。今年重点抓好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建设,全面推行即时补偿制度,改进报销结算方式,规范资金支付制度,方便群众得到补偿。
她表示,初步设想到2010年,全省人均筹资水平有望提高到100元以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3万至5万元,住院费用届时有望报销40%.
利好政策
乡镇卫生院医生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
会议还通报了广东近期出台的乡镇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举措。姚志彬表示,乡镇卫生院定位为按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从2007年起,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按照每万名户籍人口配置10名医务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标准予以补助。从今年至2010年,省级财政每年继续在农村卫生专项资金1.5亿元中安排1亿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装备给予补助。
“这些是真金白银的,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府对乡镇卫生院采取如此大手笔的投入。”姚志彬表示,每个建制乡镇必须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有条件的地方可降低药品零售差价。在乡镇卫生院实行参加新农合群众部分门诊费用减免优惠,适当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简化报销手续。
慢性病医疗费用高 今年纳入大病补偿
姚志彬表示,今年要将大额费用的慢性病、地方病、精神病门诊和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纳入大病统筹补偿,积极推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门诊补偿制度,门诊资金可按人均10元的标准预算。
目前,我省对每个行政村卫生站按照一年1万元的标准补贴医生。姚志彬批评个别村拿村医补贴“建房子”。“我一个礼拜收两三封反映卫生站补贴问题的群众来信。”他说,有村医投诉自己的补贴被挤掉。他表示,严禁截留、挪用村医补贴。严把村卫生站补贴对象审核关。补贴对象以民政部门核定的行政村为准。
姚志彬表示,村医补贴制度实施两年后要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医,当年取消补贴资格,已发放的补贴要清退回省国库。
广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
2008年 全省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
2010年 全省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100元以上;
补偿封顶线提高到3万至5万元;
住院费用报销40%。
全省参加2007年度新农合的人数达到4137万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83.8%.全省去年新农合住院补偿人数为112万人,住院补偿金额为15.8亿元,人均1410元,平均补偿费用占医疗费用的32.9%,另有2.3万人次得到医疗救助,总额4116万元。
相关数据
根据广州市卫生局提供的数据,广州农民在镇卫生院就医的占46%,在区、县级市医院就医的占38%,在市以上医院就医的占16%,“大部分农民患病后首选到基层医院就医”。
惠州将部分慢性病或大额门诊治疗费用列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每年最高可给予2000元的门诊补偿,按每人8~10元标准以户为单位发放门诊补偿卡,农民可在镇村范围就诊使用或者用于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