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后医生不再决定药品能否上处方———
今年5月1日,卫生部开始实行新《处方管理办法》,两个月过去了,记者通过调查采访发现,新《办法》带来的一个新现象是:医药代表不再缠着医生了。
不过,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药厂为让自家药品挤进医院,不缠医生转而“公关”药品采购中心等部门和科室的新现象值得引起管理部门的关注。
昨天上午,来北医三院看感冒的钟先生发现医生开的药方与以前不一样了:药名很怪,有的药名前面还有三角符号,一连串的疑问使他不得不又翻回头去找医生。女医生则耐心“翻译”:“酚麻美敏片就是泰诺。”至于画在“头孢克诺”旁边的三角符号,女医生解释,这是低价药的标志,“您刚才不是要开便宜点的抗生素吗?”原来,根据卫生部的新《办法》,医生开处方要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通用名称。这意味着,一些老百姓熟悉的药品名如治疗感冒的白加黑、泰诺等,现在在医生开的处方上都得写成“氨酚伪麻美诺”、“酚麻美敏片”等。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新处方的出现让医生的工作忙了一些,患者看着糊涂了一些,交费时排的队长了一些,但是随之出现的一个新现象是,医药代表不再缠着医生做药品公关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产科主任向记者透露,新《办法》实施以后,医药代表就很少敲她办公室的门了,“因为他们知道,现在药品上处方的决定权已经基本不在医生手里了。”一位国企药厂高管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印证了产科主任的说法:“现在找医生已经没什么用了。”但当记者追问现在医药代表改攻哪个“有用”的部门时,她笑着把目光转向别处:“不知道啊,我们也不知道该攻谁了。”
但有业内人士称,为了争取自己的药品能进入医院药房,医药代表还是要进医院和职能部门搞公关的,不过他们的公关对象不是医生,而是药品采购中心、药剂科、划价处等,这一现象值得引起管理部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