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北京市:问题食品不召回最高可罚五十万

2007-7-2 9:12 【

  明知生产的食品可能有危险却隐瞒不报,这样的缺德商家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今起广征民意(www.bjrd.gov.cn),该条例计划于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

  《条例(草案)》首次提出建立食品领域召回制度,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知道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危害,就应该主动召回,并在24小时内向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而一旦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召回食品,除了违法生产、销售的食品将被没收外,生产经营者也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与4月份的征集意见稿相比,草案对不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规定在食品中注水等五种行为如果情形严重,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此外,草案明确,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线索将得到奖励,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