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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制度:参合农民工 异地住院应报销

2007-6-6 8:20 【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外出务工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应当按照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核报;各市县区可在基金使用结余允许的前提下,逐步将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炎、甲亢等慢性重大疾病门诊纳入新农合统筹基金补偿范围,以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让占全省农业人口近90%的1780万参合农民得到实惠……这是昨日上午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

  参合农民工

  异地住院应报销

  参合农民就诊时,鼓励同级医疗机构间展开竞争,取消相邻县域同级医疗机构转诊审批,简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审批手续,实行农民自主择医,鼓励外出务工的农民参合,积极探索就地参合、异地就诊、就地报销。参合农民外出务工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应当按照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核报,确保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侵害。

  住院补偿尽力使农民受益

  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关心的就是就医后能不能及时得到补偿,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我省将逐步建立新农合补偿政策和补偿模式。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制定科学合理的住院补偿比例、起付线、封顶线(见下表),当年基金结余量较大的(基金沉淀率大于40%)可采取二次补偿,以提高基金的使用率。重大疾病患者(住院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在省、市医院就诊实际补偿比例低于20%的,按20%予以报销,最高不超过封顶线。

  各市县区可在基金使用结余允许的前提下,逐步将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炎、甲亢等慢性重大疾病门诊纳入新农合统筹基金补偿范围,以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

       乡级医疗机构  县级医疗机构  市级医疗机构  省级医疗机构

  补偿比例 不低于60%   不低于50%   不低于35%   不低于30%

  起付线  不高于100元   不高于300元   不高于800元   不高于1500元

  封顶线  3000元     8000元     10000元     20000元

  及时足额拨付“保命钱”

  在会议上,副省长咸辉指出,以县为单位,我省新农合制度实现全覆盖,参合农业人口预计将达到1780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近90%。新农合基金是参合农民的“保命钱”。基金管理的任何环节都不能有丝毫放松。要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和滞留。从今年开始,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将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做法,坚决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各级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新农合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加强专项审计。

  认真落实参合农民医疗补助公示制度,把新农合报销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实行逐级公示,提高基金使用透明度。一旦发现违规操作,甚至是挪用、贪污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请农民参加审计新农合基金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反映最多、最担心的就是他们交的钱和政府补贴的钱会不会被挪用、操作是否公正等。为了杜绝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审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审计部门将对新农合基金的审计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向各级政府和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其次,在审计过程中改变过去关门审计、就账查账的方法,把邀请农民群众参加与走村入户调查相结合,做到既掌握实情又宣传政策;第三,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束后,及时公告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促使问题的整改。

  门诊医疗费报销程序较复杂

  在昨日的会议上,副省长咸辉指出,新农合制度经过4年的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有的地方由于担心基金透支,存在着起付线过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较低的“一高两低”现象,基金沉积较多,影响农民受益;

  第二,一些地方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力,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问题依然存在,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程序比较复杂,个别地方账目不够清楚,基金安全存在隐患;

  第三,筹资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主要采取乡村干部入户收取的办法,耗力大、成本高;

  第四,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要进一步提高,设备简陋、人才缺乏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