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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监依法暂停广告违法严重药品在京销售

2007-6-29 8:21 【

  2007年6月28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告,三十六味消渴胶囊、山楂降压胶囊等十个药品由于违法发布广告,严重误导公众,该局将依法暂停这些广告所涉药品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的销售。北京市各药品经营单位应自6月28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名单中所列药品。

  据了解,自今年5月份以来,该局在药品广告监测中发现:部分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股骨头坏死、皮肤病等常见慢性病的药品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任意扩大药品适应证或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擅自篡改药品广告审批内容等行为,此类行为严重影响了公众在购买药品时的判断力,为公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埋下了隐患。

  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用药安全,该局通过发布《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违法药品广告所涉药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告》,暂停违法药品广告所涉及的9个生产企业的10个药品在北京市的销售活动,并责令相关企业在媒体刊登启事,消除影响。

  此次行政执法措施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新的《药品广告法》赋予药监部门的职能对药品违法广告发布者的重拳出击。也是迄今药监系统在新的《药品广告法》颁布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执法行动。

  依照公告,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应该在发布广告的媒体和版面按照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并在更正启事发布后两个工作日内正式告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将在更正启事发布后15个工作日依法做出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

  通告发布后,该局还会投入力量对北京市销售单位进行监测,杜绝这些药品的销售。今后,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同时,该局提醒广大市民,仅凭借广告宣传购买药品进行自我治疗是不科学和不安全的用药行为。在购买药品前请到药店咨询专业人员或到正规医疗机构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对广告严重违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告

  根据我局对我市主要媒体2007年5月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结果显示:部分药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暂停这些广告所涉药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销售。本市各药品经营单位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名单中所列药品。

  本通告发布后,相关企业应在原广告发布媒体和版面按照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并在更正启事发布后两个工作日内正式告知我局。我局将在更正启事发布后依法做出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

  附表:《暂停销售药品品种名单》

责令暂停销售药品品种名单 

序号 

药品名称 

标示药品批准文号 

标示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标示)生产厂家或使用单位 

具体违法行为 

1 

糖维胶囊 

国药准字Z20010173 

冀药广审(文)2006050124 

无 

广告中声称能从根本上治疗糖尿病且功能主治超出说明书批准的范围 

2 

消风止痒系列 

无 

鲁药广审(文)第2006090291号 

国医堂中医研究院恒康中医门诊部 

广告内容与相应审批内容严重不符,严重误导消费者。 

3 

清浊益肾胶囊 

国药准字B20020397 

无 

无 

声称与虫草益肾胶囊合用能治疗肾衰、从根本上修复受损的肾小球和肾小管、能够替代肾透析,与说明书有关内容不符。 

4 

虫草芪参胶囊 

国药准字Z20000118 

无 

无 

声称与清浊益肾胶囊合用能治疗肾衰、从根本上修复受损的肾小球和肾小管、能够替代肾透析,与说明书有关内容不符。 

5 

泌尿宁(商标:大宅门) 

国药准字Z13021971 

冀药广审(文)2006070176 

无 

声称该药攻克世界泌尿系感染难题;广告中治疗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膀胱、附件炎、盆腔炎等内容与说明书中有关内容不符。 

6 

恒古骨伤愈合剂 

国药准字Z20025103 

滇药广审(文)第2006030114号 

云南克雷斯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广告中椎间盘突出患者2-3个疗程症状消失等内容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有关对老年退行性病变引起的骨关节炎、骨质增生、骨刺、滑膜炎等顽固骨关节病的广告内容与说明书有关内容不符。 

7 

三十六味消渴胶囊 

国药准字B20020668 

桂药广审(文)第2006040081号 

北海凯运药业 

宣称能治疗上百种糖尿病并发症,夸大功能主治范围,并宣称:“从根本上有效治疗和预防糖尿病多种并发症”,与说明书批准内容不符。 

8 

山楂降压胶囊 

未标示 

苏药广审(文)第2006070342号 

南京同仁堂药业 

声称高血压不需终身服药,绝对化夸大疗效;广告宣称可减少脑中风、心梗死、心绞痛、肾衰竭等并发症,与说明书批准内容不符。 

9 

谷丙甘氨酸胶囊(商标:列线呔) 

未标示 

鄂药广审(文)第20070020号 

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广告中使用“疗效立竿见影”、“30天左右康复”等绝对化疗效承诺。 

10 

益气消渴颗粒 

国药准字B20020356 

无 

无 

广告中出现“四个疗程以上胰岛功能恢复”等绝对化疗效承诺。 

    特此通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