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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将对牙防组的经济问题展开彻查

2007-5-11 8:46 【

  经济问题认证问题———

  昨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牙防组在认证和经济方面存在问题,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这离上月30日,卫生部宣布撤销牙防组刚刚过去10天。上月30日,卫生部发出公告撤销了全国牙防组,取而代之的是口腔卫生处。

  据介绍,从1992年开始,牙防组共对9种口腔保健用品进行了“认证”。这些产品都在包装醒目位置及广告中标明“通过全国牙防组认证”,并大肆宣扬。那么,在1992年之后的15年里,全国牙防组究竟通过“认证”的手段获取了多少资金呢?具体数字目前还不得知。这些资金用于何处?由谁支配?目前也不得知。

  在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之后,首位起诉全国牙防组的当事人李刚表示,全国牙防组非法认证所得及其使用情况应向公众说明。

  15年内“认证”9种口腔保健用品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牙防组问题已展开调查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昨天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全国牙防组在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国牙防组在4月30日被卫生部宣布撤销,同时卫生部成立口腔卫生处来从事相关的工作。而关于牙防组的经济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和众多媒体的关注。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牙防组的认证和经济问题正在调查中。”

  毛群安解释,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牙防组成立时,我国还没有口腔保健方面的机构,而牙防组也在加强口腔保健宣传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牙防组已经不适合目前的工作,所以卫生部撤销了牙防组。他说,“这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作出的决定。”同时,卫生部认为牙防组提出加强口腔保健的建议非常重要,所以在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仍然设立了专门的口腔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口腔卫生处。

  对于记者提出新设立的口腔卫生处会不会进行认证活动,毛群安没有做明确回答。他说,在认证方面我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不管是行政机关,还是社团组织,都要依规依法地开展自己的活动。”而对于牙防组在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他表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某品牌牙膏上的牙防组认证标志

  首位起诉牙防组的当事人李刚

  应追查牙防组所得去向

  “违法认证背后是监管缺失,执法部门怠于履行职责,有法不依。牙防组撤销了,应该有人为这个组织的违法行为负责,同时,应追查其非法所得的去向。有关部门也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在昨日的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之后,记者采访了全国首位起诉全国牙防组的当事人李刚。

  李刚,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公益网主编。他告诉记者,早在2005年6月,他就曾经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过牙防组的问题,但并未得到相应回复。于是,他又于当年9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至今未予受理。此后,他尝试着以民事诉讼的方式,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卫生部或牙防组作为被告,但北京市西城法院驳回他将牙防组作为被告的请求。朝阳法院也将他状告卫生部要求法院确认该认证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的诉讼请求裁定驳回。但朝阳法院向卫生部和认监委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有关机关加强对全国牙防组业务活动的监管,并对牙防组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依法作出处理。

  李刚表示,他提请的每次诉讼,都有相应的非常具体的法律依据,遗憾的是法院并未采纳。

  背景

  牙防组二十年

  1988年12月全国牙防组在获得卫生部批准后成立。

  1992年牙防组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

  2005年6月媒体质疑牙膏认证混乱,并质疑牙防组认证资格及认证标准不透明。

  2005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起诉全国牙防组,认为其没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

  2006年3月河南律师刘明将全国牙防组告上法庭,认为全国牙防组认证佳洁士等牙膏涉嫌虚假宣传。

  2006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刚告牙防组案,对李刚的起诉予以驳回。

  2006年8月李刚再诉全国牙防组,并就“非法认证”起诉乐天公司。

  2006年8月朝阳法院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各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两部门对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2006年11月国家认监委与卫生部共同叫停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2006年12月朝阳法院判决乐天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非法“认证”标志,属虚假宣传,判决其和家和物美公司连带赔偿李刚一倍商品价款8.9元。

  2007年4月30日卫生部撤销牙防组,同时宣布成立口腔卫生处。

  链接

  国家认监委查处五家非法认证机构

  除“全国牙防组”之外,上月国家认监委还查处了“中国绿色环保产业认证委员会”等5家挂“中国”字头的非法认证机构。这5家机构分别为:

  中国绿色市场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该机构组织“绿色市场认证”和“全国绿色市场示范单位”等认证活动,向企业收取费用。

  中国质量安全监管认证中心。该机构曾向一些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各食品、化妆品企业交纳一定费用,组织材料向该机构报名申请“QS”标志。

  中国质量认证标准协会。该机构开展“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质量信得过好产品”认证,通过认证的产品包括扬子江药业的蓝芩口服液等产品。

  中国产品质量认证中心。据称该中心已对66种产品(服务)质量评估,区分出ABC三个系列九个等级,其中AAA级位最高。

  中国绿色环保产业认证委员会。该机构认证了一批绿色无公害环保产品,包括波司登、红豆等。

  ■2006年3月21日,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在记者会上回应“认证资格质疑”。一年后的4月30日,全国牙防组在质疑中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