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价局、市卫生局昨天(13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16日起调整在本市销售的部分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其中多数药品,本市通过连续几年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本次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8%左右,个别药品降幅超过50%。
为使群众真正从这次药品降价中受益,市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凡是本市现行零售价格高于国家规定水平的必须降下来,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作价,最高加价率不得超过15%,对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
在继续降低药品价格总水平的同时,对于个别临床急需、价格偏低、疗效确切,但市场短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放宽了最高零售价格,以鼓励企业恢复生产和保证市场供应。
对于此次药品价格调整情况,市民可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网站(网址www.shdrc.gov.cn)进行查询。广大市民在看病购药过程中发生的价格问题可通过12358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对价格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