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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履职程度60% 职能交叉困扰卫生监督

2007-3-28 9:27 【

  日前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局组织完成的一项我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调研表明,“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交叉,职责不能完全落实”是我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调研结果显示,样本机构明确并实际开展的卫生监督职能数只占应当开展职能项目总数的57.1%,各级机构的实际职责履行程度均在60%以下。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各地逐步组建独立的卫生监督机构。截至2006年底,全国31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已建立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研究发现,91.8%的样本机构将卫生监督职能的定位与履行,列为卫生监督体系发展与建设的首要问题。

  研究发现,造成职能交叉,职责未完全落实的原因很多,主要有:卫生监督职能未严格界定、规范;政府筹资不足,部分监督机构面临生存危机;卫生监督人员编制短缺;卫生监督机构装备和房屋建设等硬件条件有待加强等。

  研究认为,明确并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能,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研究建议各级政府从卫生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加大投入力度。同时采取相应措施规范和明确卫生监督的职能范围,有效约束卫生监督机构追求“有偿服务”的行为,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入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