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21岁的林仔长期饮用联邦止咳露,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性,欲罢不能,生不如死。从3月19日起,《广州日报》连续对林仔的事情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的震惊。
联邦止咳露的主要成分磷酸可待因是一种中枢性镇咳药,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长期服用会上瘾,如果一次服用可待因800毫克以上,极可能导致死亡。1998年5月,卫生部将联邦止咳露、佩夫人止咳露等含有可待因的药物列入处方药管理。
27日上午,记者对郑州药品市场进行了调查,多数药店没货,但个别药店却在违规销售。记者随机选择了17家药店,最终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买到了联邦止咳露。
●药店营业员支招弄到处方
27日上午11时许,在郑州河医立交桥西南角,一家门头右下方编号060的仟禧堂大药房,记者找到了联邦止咳露。
“没有处方一瓶也不敢卖给你的,以前就因为这种事情上过电视的。”一名30多岁的女营业员说。
记者正要转身离去,这名女营业员给记者支招:“到对面医院花5角钱挂一个简易门诊号,找医生开一张处方我们就能卖给你了。你要什么药,医生就开什么药。”
按照这名女营业员的说法,记者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挂号处,花了5角钱,挂了一个简易门诊号。随后,记者又来到门诊楼大厅简易门诊。“大夫,我要两瓶联邦止咳露。”记者递过挂号单说。
“年龄?”“27岁。”“两瓶联邦?”“是的。”
就这样,在没有询问记者病情的情况下,这名医生已经开出了一张处方,并在处方右下角署上了“秦”的名字。
“必须要在医院拿药吗?”记者问。“你随便。”这名秦大夫说。随后,在医院大厅药物询问处,记者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医院从来没有这种药”。
记者折回到编号060的仟禧堂大药房,将处方递给先前给记者支招的那名女营业员。女营业员转身就给记者拿药。“我先要一瓶吧。”记者说。
“一瓶20元钱。门口收银台交钱再拿药。”
“能不能把那张处方给我呢?”
“不行,我们要的就是这张处方。要不,你就别买了。”最终,记者要回了处方,没有买药。
●签个名字就能买到药
编号060的仟禧堂大药房北侧,是一家编号123的仟禧堂大药房。“您好!您需要什么?”一名十八九岁的女营业员招呼说。“联邦止咳露。有吗?”
这名女营业员急忙叫来一个年龄稍大的女同事。“有联邦。20元一瓶。”记者讨价。
“不能便宜。”这名女营业员拒绝道,并拿过来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在这里签上你的名字。”
“为什么还要签名啊?”记者不解。“联邦止咳露是处方药,你没有处方,只有签过名我们才能卖给你。”女营业员说。
记者签名之后,女营业员又问记者年龄,随后就开出了一张“处方”——“联邦止咳露”。在记者要求下,女营业员开具了一张小票。
●省卫生监督所:医生开处方也要慎重
记者的那张处方是不是来得太容易了呢?对此,省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一科科长孙磊认为,这名大夫的做法很不负责任。
孙科长说,为了方便病人看病,一般大医院都设有简易门诊,供那些病情较轻的患者快速就诊。但是,即便是简易门诊,医生也应该询问病人相关病情,认真诊察后方可开具处方,根据病人病情使用药物。同时,对药物的一些副作用和服用时的注意事项,医生还应该主动地进行提醒。孙科长说,方便病人的同时,医生也要对病人负责,对病情慎重,这也是医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要求。“不问情况就开出了处方,这种做法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
●省药监局:新法实施将可处罚
省药监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7年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药监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整改或者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