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欣弗受害者请求撤销上海法院不予受理起诉裁定

2007-3-4 11:33 【

  继大连欣弗受害人成功将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推向被告席后,10名东北受害者于昨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两级不予受理起诉裁定的申请,理由是上海两级法院错误适用法律,回避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适用。

  去年12月4日,10名东北受害者及家属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3被告连带赔偿270余万元。

  去年12月11日和今年1月26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和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分别以被告主体资格不符,不属于法院管辖为由驳回原告起诉。

  今年2月28日,大连欣弗一位受害者在大连以同样理由起诉三家被告一案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正式受理。

  消息一传出,10名东北受害者立即表示不明白,“大连法院能同样受理此案,为什么上海法院就不能受理?”

  为此,10名受害者的代理律师陈永飞启动了申诉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撤销上海两级法院裁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