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新年伊始,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落马。早在他之前,一系列药监领域贪官已先行倒下。对药品安全的威胁竟然来自于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最高领导,这出乎人们的意料。
几天前,吴仪副总理谈到,郑筱萸案件的教训极为深刻,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找到恰当的方式,使得中国药监走出监管者自身腐败的困局?
所有人都期待着答案。
余晖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国务院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特约专家
宋华琳 行政法、药品法学者,南开大学法学院教师
药品监管过程不透明
新京报:郑筱萸案发后,药品监管又成为不断升温的公共话题。
吴仪副总理说,目前的监管现状仍是拉锯胶着阶段。你怎么看药品监管现状?
余晖:与以前频发的药品安全事件,如齐二药、欣弗相比,这次更明显暴露出药品监管者的问题。如果说以前的药品安全事件更多暴露的是监管者不作为的问题,这次则更多的暴露监管权力本身的滥用问题。联系起来看,药品监管的目的本是为了纠正市场失灵,完成市场不能完成的“自纠”任务,但目前的政府监管某些时候不但未能有效治理“市场失灵”,反而因监管权力的滥用、虚设导致了更严重的“市场失灵”。所以吴仪副总理说,目前的监管现状仍是拉锯胶着阶段。
宋华琳:在近年来相继曝光的郝和平、曹文庄、郑筱萸事件中,之所以会出现权力和资本的合谋,很大程度在于监管过程的不透明性。也正因为不透明,人们事先不知道药监系统内有这么大的问题,网络上感到震惊和愤怒的人很多。
药品监管应具有独立性
新京报:药品监管现在是一种独立的设置,有人认为这样容易导致权力过于集中,你怎么看?
宋华琳:1998年机构改革以后的药品监管设置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世界上各个国家,包括美国、日本、英国,有些是属于卫生部,有些是国家直接领导,即使属于卫生部,像日本是厚生省,也同样具有相当的独立性。
新京报:为什么强调独立性?
宋华琳:就是因为它专业性很强,隔行如隔山。药品跟医学都不一样,会医学的,不能说就会药学,懂药品。另外一个原因,是防止接受总统或行政首长政治化干预,以中立的专业人员来搞药品监管。从世界上看,药品监管在实质上都是独立的。一些否定独立监管的观点,就行政法学发展和政府管制观念而言,是不合时宜的。
GMP认证本身是好的
新京报:你认为现行体制要比1998年前的要好?但之前为什么没有听说那么多的药品安全问题?
宋华琳:在1998年至今的八年时间里,国家药监局在立章建制方面还是取得了不少成绩。推行省级以下相对垂直的药品监管体制,实施GMP认证,改革药品注册制度,实施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的转化,所有这些,都是借鉴了发达国家药品监管的经验,向独立监管、专业监管迈进。
比如GMP认证,这东西本身很好。世界上各个国家,都采用药品质量生产管理规范,主要让药品生产软件、硬件合格。这样做对医药工业发展是有好处的。
对认证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要具体找原因。
其实,1998年以前,医药管理不是没有问题,但当时信息披露不像现在这么透明。如果你将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到哪个部或者是哪个委,可能还会有新的问题出来。这是我基本的态度。
新京报:国家为此开展了一次重新评定GMP的药监风暴。有人认为现在很多GMP是形象工程,你怎么看?
宋华琳:有了GMP,药品上市以后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所以含金量越高,客观上就成为权钱交易钻营的对象。
在药品监管中,最关键的是要加强现场核查。我们现在审批多是审材料、审报表、审文字。但这些数据是否准确,需要加上现场核查。但现在还有个问题,国家药监局人员少,各个省市现场核查由省市专家组成。在同一个省市,专家与企业平时都很熟,很难排除人情和腐败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