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最近阐述各自在2007年工作重点时,均提出要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鼓励企业提供廉价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是,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制定适宜全民基本卫生保健需要的基本药物目录。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认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能提高公众的药品可获得性,促进“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他同时表示,今年,药品监管部门将鼓励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简化包装、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等方式,为农村和社区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
同阶段召开的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亦指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作为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
同种药品名称价格将逐步规范
高强说,今年将建立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同时,要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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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按药品GMP规定进行生产、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收回《药品GMP证书》,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生产假劣药品的,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一次性淘汰出局。同时,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