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1日),卫生部发布通告,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共审核批准了88家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10家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其中北京有7家医疗机构获准开展试管婴儿技术。卫生部重申,我国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技术实行严格准入制度,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予批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北京获准开展试管婴儿技术的机构包括: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家恩德运医院和国家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
此前,卫生部先后下发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等有关规定。卫生部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核申报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进行了评审,并重申中国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严禁私自采精、采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