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获悉,2007年自治区政府将安排1000万元,设立艾滋病防治事业基金,以进一步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的开展,有效保证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全面落实。
这是自治区政府今年要集中力量为民办好的第十件实事。
几年前,人们在谈论艾滋病时,无不讳莫如深。这与当时社会大环境和艾滋病防治宣传不到位有很大关系。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积极面对,大力开展防治宣传活动,加之众多国际项目的介入,无论是艾滋病防治工作者,还是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都感到社会氛围不再像从前那么紧张。
作为艾滋病感染者报告数排名较靠前的广西,出现艾滋病流行已经有11个年头,艾滋病疫情从局部发现,逐渐扩散蔓延,如今已形成了全区性流行状况。随着我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监测措施的不断完善,全区及时发现和掌握了更多的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据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杰介绍,截至2006年12月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已经累计报告了27619例艾滋病感染者,其中报告艾滋病病人2857例。艾滋病疫情已开始从中心城市逐步向周围农村地区扩散流行。
尽管广西壮族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都在积极开展宣传、自愿咨询检测、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四免一关怀”等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不断增多,治疗和关怀工作日趋繁重,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为履行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承诺,遏制艾滋病在我区流行的势头,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今年,自治区政府要求将艾滋病防治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安排1000万元设立艾滋病防治事业基金。基金将用于:
一、全区社会和各类司法监管场所内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因各种严重的并发感染性疾病、抗病毒治疗、病人对治疗产生耐药性的治疗费用补助;
二、艾滋病确认监测、免疫状况追踪观察、孕妇和母婴阻断检测诊断、病人耐药性监测等项目的检验用品和必要设备的购置;
三、在全区重点市、县设置感染者和病人关怀咨询、活动场所,为艾滋病孕产妇及其婴幼儿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代乳品,慰问生活贫困的病人家庭和致病孤儿童;
四、进一步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