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在今天出版的《人民日报》上撰文称,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深层原因是父系继承和女儿外嫁的隐性制度,根本原因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直接原因是B超的普及。
文章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较正常,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持续偏高,逐渐偏离103—107正常值,违背了生理规律和自然平衡法则,给未来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文章说,中国198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47,1990年“四普”为111.3,2000年“五普”为116.9,2005年1%抽样调查为118.58,个别省份甚至超过130,迄今没有逆转迹象。
文章指出,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仅持续时间长,而且涉及范围广,不仅中部地区,而且东部、西部地区也偏高;不仅农业人口,而且非农业人口也偏高;尤其是,不仅二孩、多孩偏高,一孩也开始偏离正常水平。出生性别比长期失衡必然影响总人口性别比,2005年开始男性多于女性,按目前增长速度,2020年20—45岁男性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将带来极大的社会问题。
文章分析称,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深层原因是父系继承和女儿外嫁的隐性制度,根本原因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直接原因是B超的普及。出生性别比失调将导致婚姻市场的挤压,农村和贫困地区成为重灾区,处于社会底层的低收入人群成为最终受害者。出生性别比偏高将使现代社会婚姻关系和婚姻制度趋于弱化和无序,引发由性罪错导致的犯罪、拐卖妇女和性交易等社会危机,直接影响到人民生活质量、妇女社会地位、家庭幸福、公众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文章认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必须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措施。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加快树立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文明婚育观念;
二是促进性别比平衡的法律法规立法,严禁利用B超等医学手段进行非医学性别鉴定,加大执法和惩罚力度;
三是建立社会保障及利益导向制度,逐渐减少家庭对子女的依赖程度;给予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奖励和补偿,鼓励男到女家落户,从根本上解决男性偏好问题;
四是完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利的政策,提高妇女社会、经济地位,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继承和土地承包等权益,依法追究溺弃女婴行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