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制度,2007年,山东将全面推行药品生产企业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飞行检查制度。
记者从21日召开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山东省将加强对药品注射液、血液制品、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探索在这些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
同时,根据飞行检查等有关情况,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划分企业信用等级,建立企业“黑名单”信息支援共享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山东也将通过加强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的跟踪检查,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经营活动。
2006年,山东强化了对已经通过GMP、GSP认证企业的动态监管,对133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跟踪检查,收回GMP证书1个、GSP证书2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