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离婚律师丹尼尔和奥黛丽所看到的都是爱情错位后反目成仇的最糟糕案例。在纽约的同行业中,两人均是其中的佼佼者,正因为如此,两个人也经常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唇枪舌战。事实上,在各自的生活中,他们是一对完全相反的生活范例:她严格地按照法律书中的章程执行着自己法律的义务;而他却总是倚仗着自己从媒体中赢得的声誉来打赢官司。
本来两个人是相安无事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在一件非常受关注的离婚案子中,他们分别成为了摇滚歌星贾米森和时装设计师塞丽娜的离婚诉讼律师,由于委托人都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争论的中心议题集中到了一座爱尔兰城堡的归属问题上。显然,那对以前是夫妻现在是仇家的人都想将其纳入自己的名下。
为了掌握一手材料,奥黛丽和丹尼尔不得不一起来到爱尔兰收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但是,他们渐渐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办法抗拒存在于两人中间的吸引力,虽然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在一次当地盛大节日的彻夜狂欢之后,从酒醉中醒来的奥黛丽惊讶地发现自己手上的戒指和睡在旁边的丹尼尔,原来这对冤家已经糊里糊涂地结为了夫妻,而他们还不得不返回纽约为当事人的权益而成为对手,这对曾经“拆散”了无数“美满姻缘”的冤家现在正面临着艰难的选择,在面对他们那令人不敢置信的新身份的同时,还要继续在法庭上对簿公堂。
去年有极大票房斩获的美国浪漫喜剧《吸引法则》出现在盗版碟中间,名字变得不伦不类,叫做《爱你无法度》。如果没有封面上007布鲁斯南深入人心的面孔和他深情拥吻茱莉安。摩尔那副脉脉含情的样子,恐怕这将是一部惨遭淘汰的“暧昧电影”。“什么叫爱你无法度?这不是现代人的爱情观念,已经接近于混账话了。”热爱电影而正在痛恨婚姻的朋友这样说。
后来看过了,才明白原来是一个轻松的故事,关于拆姻缘和救姻缘。两个主人公都是离婚律师,即拆姻缘的专业人士,经他们手拆散的夫妻不计其数,他们俩也因此得以声名鹊起。大概在好几年前,我的一位做律师的朋友就告诉我,以后,恐怕最能挣钱的律师就是离婚律师,真正做出名气之后,越是接到那种有钱的夫妻之间涉及财产分配的离婚案,越是能收获多多。而普通人的离婚,你有一张桌子,我有几把椅子,背上自己的行李各自走人,从这样的人身上,当然不会榨出什么油水,这样的人大体上也不会去找律师,一张协议什么都解决了。越有钱就越在乎钱,越有钱就越希望钱更多,离婚了,趁机还要捞一把的人从来不少,这种情况下,离开了专业律师当然不行。一段姻缘到了双方要求结账的程度,自然只需要拆,用不着救。电影中的两位主人公见招接招,常常在法庭上出奇制胜,别人的婚姻一路拆下去,他们各自都保持着单身。
这两个人是对手,也是性格迥异的人,两条平行的铁轨,交叉起来,搞不好就造成撞车。可他们偏偏要交叉。正在闹离婚的两个家伙都是有头有脸的有钱人,一个是摇滚明星,一个是著名时装设计师,小钱他们不争,真正都想要的是爱尔兰的一座美丽城堡,也是他们恋爱定情的地方。两名大律师为了这个城堡远赴爱尔兰,相处之中擦出火花,却都不愿意承认,一夜欢愉之后按照当地风俗两人竟莫名其妙结为夫妻。回到美国,一对冤家还要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所谓不打不成交,爱情和婚姻竟也稳定下来。
当然是大团圆的结局,不仅一对拆婚专家喜结良缘,那对发誓要争个你死我活的怨偶也冰释前嫌,分头撤诉。导演让主角们纷纷用不同的语言表达了相同的意思,那就是姻缘一定要救,一定要为你的婚姻而奋战,保卫它、呵护它,离婚不可怕,但离婚是最后的选择,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电影天生就有好多种,有一种会粉饰太平让人做一场风花雪月的梦并且在梦中忘却痛楚寻觅到短暂的虚幻快乐,还有一种则是让人面对残酷的人生和焦虑不堪的内心世界做一场现实中不敢身体力行的、快意恩仇的梦并且在其中得到臆想的解脱。《吸引法则》属于前面一种。看到最后你会发现,电影说的是挽救感情和发展感情的道理,也提供了捍卫婚姻和收获幸福的小药方,但实际上,这还是本身具备了“可救性”的婚姻,因而才能让两对男女轻松愉快地把看似死掉的感情盘活了。他们的矛盾看起来很激烈,都闹上了法庭,仔细推敲,却原来都是鸡毛蒜皮。现实中一定存在这样没事找事闹别扭最后抱头痛哭或者云雨一番复归平静的夫妇,同时也存在另一种,那就是根本救不起来的婚姻,真正被摧残到变质的坏婚姻。我最直接的联想,就是韩国电影《快乐到死》。
这是一部把韩国男性的无能表现到极致的电影。经济萧条,丈夫被银行解雇下岗了,他每天除了做家务、带孩子就是缩在书店的小角落里看小说打发时间。不劳动者不得食,一个家全靠妻子支撑,女人心中的怨气不打一处来,处处给丈夫气受还不算,竟然与过去的情人死灰复燃、欲罢不能。这个妻子是很过分的,她为了和情人幽会,不惜给幼小的孩子喂安眠药,能这样做的女人,肯定不可能还有哪怕一丝眼角的余光能关注到丈夫的痛苦。情欲的海深邃无边,女人渐渐下沉到忘我。眼神阴郁的、窝囊废似的丈夫,看破了妻子的婚外情,从愤怒到平静,悄悄走完了这个艰苦的过程。情节发展到这里,按照《吸引法则》中的理论,是不是丈夫应该全力以赴地救姻缘呢?是不是应该和正在欲火焚身的妻子谈一谈,两个人展开一场维护婚姻的联合行动?如果情节这样发展,一定是导演和编剧有病。婚姻到了这个程度,还能救吗?救起来,还能要吗?面对日后的共同回忆和自我反诘,谁还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