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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今年10月起被监管人员要检测艾滋病毒

2006-9-5 8:52 【

  从太原市疾控中心获悉,自10月起,太原市将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新进入监狱、劳教所、收教所等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开展HIV(艾滋病病毒)常规检测工作,并要求各监管场所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监管人员HIV检测登记表》上报太原市疾控中心。

  此次太原根据卫生部、公安局、司法部《关于印发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将艾滋病毒监测工作列为市内所有有新进入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必须进行的一项检查。每月都会定期对监狱、劳教单位、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内新进入人员全部进行监测,以有效地控制艾滋病毒传播。

  同时,太原市将于10月开始对监管场所新进人员HIV抗体常规检测工作等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信息报告制度。这是在艾滋病疫情实行报告制度后艾滋病工作首次以信息报告形式上报。其中涉及经费、疫情、抗病毒治疗、自愿咨询检测、哨点监测、宣教、干预等方面。首次填报日期为10月5日,要求从第三季度开始在每个季度初的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上一季度的信息报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