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国来说,先秦时期的贞操观念比较温厚、宽泛。虽然《礼记》中有“夫死不嫁”之说,但只涉及到已婚妇女不乱交的操行要求,对婚前要求不多,对夫死后要求女子不嫁也仅仅是一种宽松的伦理思想,尚未形成对妇女人身的束缚,贞操观还未形成普遍的社会心理。
到了秦汉时期贞节的观念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汉朝经学家刘向编《烈女传》,女圣人班昭又撰写《女诫》,为女子制定规范,其中“贞顺”、“节义”等为重要内容。到了公元531年,隋高祖杨坚下诏令:“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令的形式禁止一部分寡妇改嫁。但是,虽然朝廷采取这些措施,还只是代表一部分士大夫阶层的心理,社会普遍的士民对所谓贞节问题并不十分看重。如汉朝著名学者蔡邕之女蔡琰博学多才,相继嫁给河东卫仲道、匈奴左贤王、后曹操赎她归汉,又嫁给董祀为妻。
宋朝的理学使贞操观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他们大造贞操舆论,反对夫死再嫁,竭力鼓吹妇女寡居守节。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操观念被强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很多女子的青春和生命被摧残。明清时期贞操观念进一步恶性发展到了绝对化的阶段。守节保操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成为上上下下的一种普遍的自学行为。当然,与原始社会的群婚杂交相比,贞操观的产生无疑是人类性文明发展的一种表现,它标志着人类已经意识到应对性行为进行控制和约束。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在私有制社会里,这种控制和约束的发展被严重扭曲了,压抑了人性发展,成了以牺牲妇女为代价的文明。
觉醒后的中国女性,开始学会重新审视身边的男人,她们对男人在肉体和精神上的背叛提出质疑
今天,人类对贞操的认识已大为解放,虽然仍有不少男人打着维护女性贞操的幌子而私下热衷于“养小蜜”、“包二奶”……但女性独立意识已开始崛起,妇女与男子的社会地位不论在事实还是人们的心理上已是平等的,在新女性面前,男人的尊严因此而大打折扣。
觉醒后的中国女性,开始对男人在肉体和精神上的背叛提出质疑,大胆地提出“男人的贞操”。传统社会对贞操的定义有两点:婚前不破身,婚后从一而终。现代社会学认为,贞操的涵义是提倡对男女之爱忠贞不二,包括肉体和精神的专一。
此前,传统的“贞操”只是男人们送给女人的一副枷锁,体现了男女不平等的观念。提出“男人的贞操”概念,是对传统贞操观的一种反叛,是对男人们的一种约束或警告,是实现男女平等的条件之一。也许男人们一时不能理解,无法接受,但假如能在两性世界里激起一层涟漪,也就足矣。在贞操匮乏、性爱泛滥的时代,贞操不仅仅是女人们的问题,它应该对男女两性都具有约束力。在进步、文明的社会,爱与贞操应该是完美结合的。也许现在再提倡贞操观念显得有些陈腐,但假如能净化情爱天空,稳定家庭、社会,再提一次又何妨呢?
真正应该谴责的不是性,而是无爱之性和以性交易;贞洁并非“好女不嫁二夫”,而应是爱与性的统一
近百年的时间里,人们的贞操观发生巨大变化。这是因为现代社会的女性大大地推迟了结婚的年龄,甚至推迟了多达十年以上。要那些身心都早已成熟的男女牺牲情欲的本能冲动,这自然不合人道。这意味着维护婚前的贞操不切实际而且也比从前要困难多了。另一个是,本世纪各类避孕药具的发明和使用,颠覆了男强女弱的传统关系,女性婚前性行为的一个最大的风险被显著地降低了。另外,随着女权主义的兴起,女人不再视性事为繁衍后代的前戏,而更多地相信性爱本身有独立的价值和目的。
对于贞操重视与否本身已不重要,关键在于人们尤其青年人要树立正确的对待贞操的态度。有人指出“守卫贞操”是个人的自由,但这应该不妨碍我们探讨一些可能是比较合理的观念。比如说,真正应该谴责的不是性,而是无爱之性和以性为交易;贞洁并非“好女不嫁二夫”,而应该是爱情与性行为的统一;爱情是可以变化的,性的对象不应该只是唯一的;性是人生的价值之一,因此人有权利满足它,并且也有权利尝试那些较能满足彼此需要的方式;处女的身体并不是对婚姻或者对象的奖励,奖励只能是自己愿意满足对方的需要;青春之无瑕应该是在必要的时候做了正确的事情。但该强调的是对传统贞操观的批判并不意味着学习西方曾泛滥一时的“性开放”,作为女性尤其要自尊自爱,这是由于她们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更容易产生不幸后果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