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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收费试点12年之痒:历时12年仍是试点

2006-8-19 10:53 【

  回顾单病种收费试点改革历程,历时12年,迄今仍是试点。

  早在1994年医院分类管理推行之后,单病种(限价)收费的概念就提了出来,当时以肺炎、阑尾炎、心肌梗塞三个病种作为试点,多年过去,归于沉寂。及至2年之前,单病种(包干)收费改革再度在各地试点推广,但其后却又再度回归沉寂。这一寄托了“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改革始终未能全面推广。

  今年以来,新一轮试点工作又如星星之火再度燃起,北京、河南、河北、山东、广东等地又在逐渐推行这一改革试点。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单病种收费管理工作会议上,卫生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再次提出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单病种试点的工作。

  一直以来,医院按照医疗服务的项目收费,把诊断治疗、基本服务、仪器设备都细化到每一个项目上。虽然具体明细到每一个项目,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患者到医院之后到底该接受哪些项目服务,该不该做、该做多少次,不同医院在项目数量和范围上掌握的空间非常大。于是出现医院在利益驱动之下开大处方,滥检查的现象,人为加重患者的治疗费用。

  单病种限价是通过将费用标准化、明细化,降低和减少人为抬高医疗服务费用的行为。目前主要集中在妇产科、普外科和内科一些治疗并发症少,技术比较成熟,难度较低的手术项目,如顺产、剖腹产、阑尾炎、疝气、甲状腺等。

  而从目前全国开展试点的情况来看,情形仍不乐观,两年前的窘状正在重演:大医院抵制,二级医院冷热不均,各省试点工作基本局限在少部分的二级医院。

  在目前的医疗界,反对单病种收费的声音基本上有三种:一是临床治疗路径各个医院都不一样,费用标准化很难做。二是医院方面担心一旦出现并发症,在目前医患纠纷处理中要求“举证倒置”的情况下,对医院不利。三是一旦限价,可能导致医院间比拼价格,为控制成本,人为降低医疗服务质量。

  但事实上,阻碍单病种收费推广还存在三大原因:一是三甲医院不愁没有病人,在降低费用上缺乏动力;二是暴露出了医院内部管理上的混乱,难以进行有效成本控制;三是收费标准科学合理制定之中,卫生、物价、医保部门缺位。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试点都是由医院自行定限价。而实际上,价格的高低在内部是一个成本核算的概念,比如用进口药和进口耗材检查的费用比国产的明显要高出许多,医院完全可以将这两个指标降下来。从外部来看,费用明细化、透明化,则是解决目前医患信息不对称、消除医患不信任矛盾的一个好方法。费用降低后单个病例的利润下降,但住院人数总量上升,利润总量也会跟着上升。

  其间最为关键的,除了医院治疗路径科学化,管理精细化,就是成本的公开化,这一标准体系显然并非医院本身所能解决,作为医疗价格的制约者和监督者,卫生、物价、医保部门也应该来推动这个标准的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