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同事、亲友242万 “杀熟”护士获刑年
本报今年6月2日刊登了《警官首次出庭作证》一文,报道了护士靳姣姣谎称能够帮助购买便宜的内部住房,骗取同事267万元,预审警官首次出庭作证的消息。
近日,一中院认定靳姣姣诈骗金额为242.5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罚金10万元。靳姣姣所称的警方刑讯逼供及违法办案,法院未予采信。
两年骗熟人242.5万元
2002年10月至2005年6月,靳姣姣虚构能帮助从其父所在的单位购买内部住房、投资股票等,先后骗取张某等9人267万元,其中包括自己的同事、朋友,以及前男友。
庭审时,靳姣姣否认了指控,称自己与事主间是借贷关系。她承认自己告诉一些同事和朋友父亲单位有福利性质的住房、二手奥迪车要出售,以及父亲所在单位的投资股票回报利润高、能赚钱,而且表示可以帮忙购买,为此拿了他们一些钱,但都打了借条。
月薪两千却开宝马
当法官问到钱的最终去向时,靳姣姣说,大部分钱自己花掉了,小部分钱用于联系买房买车。
而证据表明,靳姣姣月收入不到2000元,但从2003年起一直在租车行租车,从奇瑞、宝来,换到奥迪,甚至是宝马520,光租车费就花了40多万元。当被问及是否有偿还能力时,她说:“我的父母会为我还钱。”
事后,其母已替她偿还了部分钱款,但仍然有近140万元不知去向。
法院认定办案程序合法
开庭时,靳姣姣曾声称被刑讯逼供,宣武公安分局的两名预审处办案警官出庭作证,这也是本市首次预审警官出庭作证。
法院审理认为,侦查员卢某和张某出庭作证,已证实提讯靳姣姣时两人同时在场,且张某出庭作证时已对签字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说明,符合办案程序。
此外,虽然靳姣姣取得钱款时均写了借条或收条,但她没有提供承诺的内部住房、投资股及车辆,而是大肆挥霍。当事主要求还款时,她以各种理由推诿直至失去联系,且2004年5月靳姣姣知道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后负案在逃,并继续作案。
由此可见,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诈骗数额,法院认定了242.5万元。鉴于案发后家属积极代为退赃,故对靳姣姣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