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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6医生揭医院黑幕 拒开回扣药3年没奖金(图)

2006-7-24 9:21 【

  

提起医院的管理方案四名老医生神情严肃

  

药商给医生回扣的信封

  医生拒开回扣药 收入比门卫

  “仲裁案的结果已经初步揭晓,从法学角度来讲不存在克扣工资一说。”19日,湖南省常宁市中医院副院长张家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6天前,发生在这家医院的一次劳动仲裁案在常宁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

  “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会坚持到底,如果仲裁结果不公正,我们将直接起诉到法院!”说这话的是本案另一方成员,常宁市中医院门诊部的6名医生。

  而引起当地群众普遍议论的是,除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医院补发“被克扣三年之久的绩效工资”外,6名医生还向省市有关部门递交了反映该院“黑幕”的举报材料——一份名为“请求给予生存权的报告”。

  与自己的工作单位对簿公堂,6名医生集体实名举报“医院黑幕”——常宁市中医院部分医生与医院管理方的尖锐矛盾背后,到底有哪些鲜为人知的秘密?记者于7月17日起在该市进行了深入调查。

  奖金难拿

  六医生质疑医院管理

  2006年5月29日,常宁市中医院张厚兴、谢盛荣、尹晓平、唐华林、袁文福、周英昭等6名医生,以其所在医院“克扣工资、绩效工资”为由,向常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医院补发“被克扣三年之久的绩效工资”。

  而在此之前,他们6人以实名举报的形式,多次向湖南省卫生厅等省、市有关部门反映常宁市中医院存在的问题。除了反映该院于2004年制订的“经济管理方案”不合理外,6人还将矛头直指医院的药品采购和医生开单提成等敏感话题。

  在“请求给予生存权的报告”中,张厚兴等6人用近两千字的篇幅,对医院的不合理现象进行了抨击。“谁手毒心狠能对患者下重手,经济指标完成出色,谁就可以享受开单提成带来的高额奖金,还可以享受携配偶出国观光的礼遇。”“医院领导思想开放到居然对药贩子大开绿灯的程度,批准数十种有回扣、价格昂贵的药品进入医院药房。”这类措辞激烈的话语在文中时有所见。

  回扣之争

  医生开药有提成?

  张厚兴等人向记者提供了医药代表向医生行贿的证据——三个标有用药明细记录的信封。

  一个信封的正面,写给某医生的提成单是:利欣3×6=18,V佳林×4,益替欣×4,健欣×4,总金额18元。张厚兴向记者解释,每一个品种乘号前面的数是开单数量,乘号后面的数是提成金额(元)。医药代表在药房拿到统方表后,会将每一个医生开药的数量填在事先准备好的公式里面,然后计算总金额。拿到这个信封的医生在当月仅开了利欣一种药共三盒,他可以由此得到18元的提成。“当然,这只是这个医生得到的提成,至于其他医生开了多少药,局外人是不知道的。”张厚兴说。

  除了直接将回扣药品和开单提成写在信封上面外,品种较多的医药公司会另外打印一个电脑清单,和钱一起装入信封中交给医生。“这样,医生拿到信封后,就会一目了然。”张厚兴说。

  7月19日上午,记者就医药代表向医生给付提成一事,与常宁市中医院副院长张家驹有这样一段对话。

  记者:“张院长,有人反映医生开了有回扣的药,有提成啊。”

  张家驹:“那是药商的事,我没有证据!”

  记者:“他们说至少有80个以上品种有回扣?”

  张家驹:“我也不能估计。没有证据。”

  奇怪现象

  医生收入比门卫低

  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发现,引发这场医院与医生之间矛盾冲突的导火索,源于该院2004年生效的“经济管理方案”。

  在这份名为“常宁市中医院二00四年经济管理方案”中,医院规定,“医生的总收入减总支出,结余部分按比例提成计奖,其中内科(含门诊急诊妇产科等)按50%提成,外科系列按25%提成。”“门诊医生分别计算到人。”在“有关问题处理”一节中,“对完成任务差、经济收入少且劳动出满勤的人员”,其工资待遇的计算方式是“收入≤支出+基础工资,发给基础工资”。

  根据这一方案,常年在门诊部工作的张厚兴等6人连续三年只拿到了基础工资,而没有绩效工资。张厚兴等人认为,医院是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不能像工商企业那样将经济收入与医生的工作待遇挂起钩来。只要尽心尽责地在本职岗位上做好了工作,没出医疗事故,就该享受医院的奖金待遇。

  “讨论方案时,我们就提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谢盛荣回忆当时职代会的一幕时说,“当时有40多个代表参加,只有18个人投了赞成票(院方在仲裁开庭时的说法是23票通过)。但尽管如此,方案最后还是被放行了。”

  按照医院制订的这份“经济管理方案”,一般工作人员奖金按人平奖的80%计发,而“没有完成任务”的医生拿不到“绩效奖”。“一种怪现象出现了!”张厚兴说,“我们这些主治医师竟沦落到不及杂工和门卫的地步。”“我们一年至少要比他们少6000元(奖金)!”

  面对张厚兴等人对“经济管理方案”的质疑,张家驹说:“经济管理方案基本上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它适用于《劳动法》第47条和国家三部委2000年31号文件。分配方案具体操作上的问题,是在摸索之中,逐年加以规范。”

  针对“主治医生收入不如杂工门卫的收入”这一问题,该院另一位副院长田亚晖在该案仲裁时作了如此的解释:有的岗位无法量化考核,比如后勤、门卫,这在各个医院是大同小异的。

  这些岗位的比例系数是0.8.医护人员是医院的主体,收入与工作量和质量挂钩是正常的,因完不成绩效与门卫相比没有道理。

  医生叹息

  对簿公堂属无奈

  “你们为什么不能完成医院的任务呢?如果完成了指标就可以拿到绩效工资了呀。”对记者的这一问题,张厚兴回答道:“以我为例,我一年可以看1800至2000人次的病人。如果对一半病人开CT,仅这一项我就可以增加20万元到30万元的年收入,如果再算上为病人超标准开的药可以得到的提成,这个数还会增加。这样的话,我不仅可以拿到绩效工资,还可以出国旅游。”“但是,我不能这样做啊!和很多病人一样,我也是农村出身的人,看到他们那样困难,我只是尽量想办法帮他们把病治好,而不敢昧着良心掏空他们的钱。”

  对于门诊部大多数医生拿不到绩效工资的原因,张厚兴称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医生不愿也不忍心去宰病人,没有超标准给病人开药;二是药房的价格比药店超市的价格贵出好多倍,病人在拿到处方后,直接到外面的药店买药,导致处方流失;三是社会上有一些医托,将病人从医院拉到社会上的黑诊所,导致病源流失。

  在向院方申请补发平均绩效工资的要求得不到回应后,6名医生在今年5月份,向常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与自己的医院对簿公堂,实在是无奈之举啊!”6名医生在发出感叹的同时表示,将继续在维权的路上走下去。

  对于张厚兴等人提出的申诉要求,常宁市中医院委托田亚晖(该院副院长)、刘真涛(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答辩。在仲裁答辩书中,常宁市中医院认为,6位申诉人要求医院补发其人均1.95万元、总额11.7万元的绩效工资缺乏政策、法律依据。而医院方面制订的“经济管理方案”则具有明确的政策法律依据。

  仲裁专家

  本案仲裁凸显法律空白

  7月18日下午,记者在常宁市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采访了负责本案仲裁的尹向前。

  “这样的事件在整个医疗界都很少。(这种纠纷)不是我们管辖的范围,一般不予以受理。”尹向前说,“医院是事业单位,适用于合同法吗?不规范;适用于劳动法吗?它又是事业单位。劳动法没有涵盖到事业单位。他们都是医生,实行的是聘用制。”

  尹向前强调,本案其实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畴,适用法律非常不明确,凸显了法律的一个空白点。但他同时承认,这起案件在常宁市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仲裁委最后还是决定受理,并比照《劳动法》的相关条例进行仲裁。

  记者问:“最后的结果大概会是什么样的?”尹向前说:“我们负责把整个案情提交11个仲裁委员会委员,由11个人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根据尹向前的介绍,目前此案尚未进入表决阶段,表决结果需等一段时间后才能公布。由于该案是全国类似案件中极为罕见的一例,尹向前表示仲裁委一定会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