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身患绝症的英国妇女在欧洲人权法院申请安乐死
身患绝症的英国女医生在儿子的陪同下前往瑞士安乐死
瑞士“自杀诊所”生意红火
安乐死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而帮助他人实施安乐死就更成为遭到非议的行为。然而不久前,在安乐死已逐步合法化的瑞士,一家名叫“尊严”的“自杀诊所”却宣布,将开设更多的分支机构来帮助绝症病人了断生命。这引起欧洲舆论一片哗然。由于“自杀业务”的“客户”包括一些英国人,英伦三岛的争议声浪尤其强烈。
放着音乐助人自杀声称“人道”
在瑞士的苏黎世市区里,有一幢看似普通的公寓,它就是助人死亡的“尊严”诊所。
该诊所标榜“尊严地活着,尊严地死去”,主要为那些想“体面地结束生命”的绝症患者提供死亡的服务。在这里,病人会在医师的帮助下,默默地服下或注射致命催眠或镇静剂,然后在不知不觉中告别人世。
虽然与可怕的死亡有关,但公寓里环境优雅,各种服务设施可谓应有尽有——电视、高级音响、曼妙的音乐。一般来说,病人在服药之前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音乐放给自己听,然后在美妙的乐曲中慢慢离开人世。
在诊所负责人鲁德维格·麦纳利看来,“这些病人不想继续忍受病痛的煎熬,而我们愿意帮助他们免受这种痛苦,这是一件非常人道的事情。”
瑞士律师路德维希·米内利是“尊严”诊所的创始人之一。不久前,他向外界宣布,计划开设“尊严”诊所连锁机构,并将其服务对象拓展到并非身患绝症的病人,帮助他们实施安乐死。这一计划在英国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即使在支持安乐死的英国人中,“尊严”诊所的扩展计划也受到了非议。英国自愿安乐死协会发言人说:“我们所代表的是身患不治之症且在精神上有判断力的人,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举动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
英国病人纷纷赴瑞士寻死
此消息之所以在英国掀起轩然大波,是因为,与其他在瑞士的类似组织不同的是,“尊严”接纳来自国外的自杀“游客”。据说自1998年成立以来,这个组织已经帮助至少450人实施了安乐死,其会员中的3/4为外国人,其中有40多人来自英国。在英国,协助他人自杀最高可能被判处14年徒刑。所以,在国内寻死无门的情况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英国病人踏上前往了瑞士的“死亡之旅”。
身患运动神经元疾病的英国人雷吉·克鲁,虽不是前往苏黎世“寻死”的第一个英国人,但当他2003年初在“尊严”诊所里实现了他求死的愿望后,却成为第一个被媒体广为报道的英国安乐死者。由此,英国公众得知了瑞士有个“自助”安乐死组织“尊严”。
英国人莱斯利·克洛斯的哥哥约翰·克洛斯,也是个运动神经元疾病患者,由于实在不愿意看到约翰忍受这种顽症的折磨,莱斯利陪同哥哥来到了“尊严”诊所。在这里,约翰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步。莱斯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你见过我哥哥,你就会发现他既不能说话,也不能站立或吞咽。他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自己决定生命的最后时刻。受到哥哥死的强烈震撼,我建议英国修改法律,允许人们在自己的国家寻求安乐死帮助。实际上,我哥哥就更愿意在自己的国家告别人生。”
詹尼弗和罗伯特·斯托克斯这对英国夫妇同时患有慢性疾病。据他俩的亲戚和朋友说,他们并没有患不治之症,但两人很可能由于长期患病而感到抑郁。邻居们最后一次看到这对夫妇,是他们正往出租车上搬行李。事后得知,他们当时就是前往瑞士寻求安乐死的。可他们的家人对此却事先一无所知。
詹尼弗的姐姐多罗西说:“我们非常吃惊,他们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包括葬礼。他们制定了一个周密的计划,可我们却都被蒙在鼓里。听说‘尊严’诊所一年前曾拒绝过他俩的安乐死要求,可今年却接受了。”
最让英国人动容的,是身患脑绝症的退休女医生安妮·特纳的安乐死经历。她虽对生活还有留恋,但由于曾目睹患上同一绝症的丈夫在煎熬中痛苦死去,所以还是说服了3个孩子给她“尊严死亡”的权利。在最终征得孩子们同意后,特纳给朋友和邻居发了100多封由她本人签名的遗书,遗书这样写道:“很多人劝我,即使有了这种病,生命还应该继续……但我坚定地认为,必须在自己还能动的时候结束生命。我希望您能理解并且不必太悲伤。”
一切准备就绪后,特纳在孩子们的陪伴下踏上了前往苏黎世的旅程。与一般不愿公开身份的求死者不同,她邀请了英国广播公司的记者与她同行,并在可以俯瞰苏黎世湖的宾馆房间里留下了珍贵的采访录像。
她平静地对摄像镜头说:“我知道大家说我看起来不错,可我并不好。我求死的决心毫不动摇,因为我厌烦了依靠别人生活。我曾多次接受过心理评估,医生们认为我既理智又清醒。在异国他乡死去当然很不是滋味,但我必须趁还能动的时候,来到这个允许安乐死的国家。”在与家人一起共享香槟晚宴和音乐会的次日中午,特纳在儿女们的陪伴下,服下大量镇静剂后沉沉睡去,半小时后她被宣布死亡。这是她67岁生日的前一天。
安乐死在瑞士有了组织
在安乐死的问题上,瑞士的法律相对比较宽松。瑞士刑法第115条规定,对出自利己的动机而唆使或帮助他人自杀,或者试图唆使或帮助他人自杀者处以最高5年的徒刑。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并非出于利己的动机去帮助他人自杀,是不会受到惩罚的。
因而,瑞士医生可以在两个前提下,为那些希望结束自己生命的患者提供所需的药物与设备:一是该病人已被确诊无望治愈,且自杀行为最后由病人自己实施。二是协助自杀的医生并不因此直接获利。这种合法的“协助自杀”在瑞士法律中还有一个专门名称,叫作“被动安乐死”。
在对安乐死十分宽松的政策环境下,瑞士出现了一些提供安乐死服务的组织。除“尊严”诊所外,还有一个著名的组织名叫“出口”,其历史比“尊严” 诊所还长。“出口”成立于1982年,也是一个会员制协会。不过,与“尊严”诊所最大的不同是,“出口”协会不接纳外国人入会。
“出口”协会现已拥有近5万名会员,他们都是瑞士人或居住在瑞士的外国人,其中绝大部分是绝症病人和老年人。一位“出口”协会的会员告诉记者,协会并不是对所有求助者都“有求必应”的。当有病人来到协会寻求安乐死时,协会工作人员会请他们先到当地几家固定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如果他们的病有治愈的可能,工作人员通常会建议病人试试其他的治疗方法。
即便病人得的是不治之症,也不会允许他马上实施安乐死,而是让他先参加协会,过一段时间再说。按照协会的章程,病人都要与协会签署一份“病人委托支配权”的委托书,以便今后病人在没有能力作出选择安乐死决定的情况下,协会仍可提供安乐死协助。
当一名会员提出有关“死亡协助”的申请后,“出口”协会都会派有关人员对病人进行探访,并在医生确定病人满足“死亡协助”的条件后接受申请。之后,病人可在医生的帮助下选择有关药物,并在自己选定的日期,在协会工作人员及家属的陪伴下无痛苦地死去。
出于种种原因,瑞士所有医院一直拒绝病人在其病房内得到“自助”安乐死服务,同时也禁止援助安乐死组织在其内部展开活动。因而,希望安乐死的病人都必须首先出院。
而从今年1月1日起,瑞士洛桑大学医院率先打破了这一规矩,允许“尊严”和“出口”等慈善组织在其病房内活动,帮助绝症病人实行安乐死。该医院因而成为瑞士第一家允许对病人实施“协助自杀”的医疗机构。此外,医院的医护人员还可以在现场目击病人安乐死的全过程。
“死亡之旅”可能成为产业
近年来,随着欧洲各地到瑞士作“死亡之旅”的人数不断增加,安乐死再次成为瑞士社会的热门话题。不少人担心,“死亡产业”的迅速发展将使瑞士成为“自杀国度”,这将严重影响到瑞士在国际上的形象。瑞士议员鲍曼表示,他正在起草一份提交全民公决的倡议书,要求修改有关法律条文,惩罚那些帮助别人安乐死的行为。然而,调查却显示,越来越多的瑞士人对安乐死持肯定态度,认为这体现了社会对个人自主权的尊重。
与此同时,英国有一部分舆论认为,与其让一些英国人费尽周折跑到瑞士寻求安乐死,还不如修改一下英国法律,以帮助他们在自己的国度里如愿以偿。
英国独立党议员洛德·约菲曾提议仿效美国俄勒冈州的做法,允许医生有条件地帮助病人安乐死。根据俄勒冈州的《安乐死法案》,要求安乐死的病人除必须两次提出口头申请外,还必须书面提出申请一次,而且两种申请必须间隔两周以上。
另外,病人在自己疾病晚期的最后6个月内,仍然拥有作出是否接受安乐死决定的能力。目前,英国有关方面正在就这一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商讨。
现在,围绕安乐死的争论在欧洲还远未结束。有人认为,对于那些长期遭受病痛折磨的患者,人们应当给予更加精心的照顾,采用各种办法努力减轻他们的痛苦。但也有人认为,如果那些长期遭受病痛折磨的患者希望以自杀的方式结束痛苦,法律应当赋予他们这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