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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用耳毒性药物失聪 母子盼48万医疗赔偿(图)(二)

2006-4-27 9:41 【
  官司

  法院判赔48万元成了镜花水月

  几经周折官司终于胜诉

  儿子周成汉耳聋后,白涛曾多次找八道江区医院要求赔偿,但医院不予理睬;吉林省省级医疗事故终审鉴定下发后,其家人又多次找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给予调解,但白山市卫生局拒绝调解。1999年8月2日,白涛一纸诉状递到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八道江区医院告上法庭。

  1999年10月26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白山中法鉴字(1999)第133号”《法医学鉴定意见书》,周成汉属四级残。

  2002年4月12日,白涛收到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采纳了吉林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意见,认为八道江区医院在为周成汉治疗腹泻过程中使用硫酸庆大霉素存在医疗过错行为,与周成汉的耳聋有因果关系,判决八道江区医院应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484232.70元。对于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服并提出了上诉。2002年10月2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然而,由于被执行医院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给付义务,2003年1月15日,白涛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没有得到回音。

  医疗赔偿遭遇执行难题

  如今,又过去了3年,白涛仍没有收到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任何法律裁定。484232.70元的赔偿费,除了已经先予执行的5000元外,他们没有收到一分钱。

  “484232.70元的赔偿费,究竟还要让我的儿子等多久?官司打了近十年,我和儿子却是从起点走向终点,又从终点回到起点,30多页的法律判决书难道要成为一个残疾儿童的法律白条吗?!我真的不愿意看到,一个残疾儿童的法定权益竟然是一件‘皇帝的新衣’。”白涛的声音有些悲愤,但她是难以安慰的,因为法院的一句“执行难”,给这个早已不堪重负的家庭,带来了更大的痛苦和负担。

  法院协调每月执行三千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称:该院非常同情周成汉的遭遇,同时,吉林省、市有关领导也非常重视此案,多次指示要加大执行力度。

  然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八道江区医院有离退休职工80多人,到现在都不能解决吃饭问题。周成汉的监护人白涛要求查封医院房产,以备执行,经过有关领导协调,认为医院难以一次性履行全部法律义务,只能每月偿还周成汉3000元。这个执行方案已经从一年前开始实施,法院曾经电话通知白涛,但白涛没有同意这个方案。

  分期执行赔偿有失公平

  有关专家认为,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并签订和解协议,法院不能用分期给付的方法执行此案。这位专家表示:“被执行人的账户查封这么长时间,其收入只能进不能出,应该具有了一次性履行的能力。如果其收入不入账,就已经违反了财经纪律,妨碍了执行,应该对其负责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故医院仍在正常经营

  记者了解到,现在被执行医院仍在正常经营,有固定资产、财政拨款、营业收入,有专家指出,其具有实际履行能力。但2004年3月至今,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没有采取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没有对医院给予强制执行,显然有失公平。

  法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曾多次与白山市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和八道江区委、区卫生局主要领导汇报与协调对此案的执行,但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的状况难以一次性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请示领导,才作出被执行人从2004年3月起,每月偿还周成汉3000元的决定。

  坚强母亲为聋儿泣血申诉

  白涛认为,法院单方面决定每月偿还3000元,这要拖延十几年的时间,现在孩子急需后期治疗,这些费用不能等到10年以后才付,法院这样执行对申请人的权益严重不负责任,所以她拒绝接受这种执行方案。

  2006年3月20日,白涛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对残疾儿童周成汉执行案执行不公的申诉书”,等待法院最终合理的执行方案。

  白涛说,经过艰难诉讼才得到的48万余元赔偿费,是儿子生存、康复、教育惟一的保障,母子俩用生命等待的公正,竟然如此苍白,简直是镜花水月。

  专家称法院做法不负责任

  无偿为母子俩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对记者说:“一起本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的简单民事赔偿案件,在法院所耗去的时间长达6年之久;面对两审法院生效的法律判决,两年多的时间又过去了,究竟谁是本案执行的第一阻力?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医院没有钱来拖延,使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法院不强制执行本案,是对法律的亵渎。”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研究所研究员、著名民法专家梁慧星曾就此案上书最高人民法院,他认为: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周成汉执行一案中,单方决定被执行人每月向申请人支付3000元,没有法律依据。

  关于公立医院到底是应该一次性赔偿还是可以分期赔偿的问题,梁慧星认为,首先应该先看其执行能力而不是看医院性质,医院至今还在正常营业,只要医院还客观存在,就有执行能力。法院单方作出医院每月支付3000元的决定,实质上是对申请人的严重不负责任。

  未来

  倾注心血要让孩子过上正常生活

  现在,母亲白涛和10岁的周成汉相依为命地生活在北京。每天在公交车上,白涛不停地和儿子说话,为了给儿子每一分每一秒的声音和语言刺激,她从来没有放弃过,每当听到儿子说清楚哪怕是一个字,白涛内心都很欣慰。

  懂事的孩子上小学了

  小成汉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母子俩依然借住在白涛弟弟家,每天早上5点多,天还没亮,白涛就要和儿子从昌平出发,送儿子到花家地小学上学,然后白涛再赶到西城区的单位上班。

  每天儿子放学回来,都要给白涛讲述同学间发生的事情,孩子现在学习成绩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能有今天的状况,白涛已经很满足了。

  白涛说,周成汉和正常孩子相比,差距还是很大,有时老师讲课,他还是听不懂。语言发音也需要矫正。不仅要天天对他进行听力与语言的康复训练,还要辅导他每天的功课。他的老师为孩子倾注了很多心血。

  周成汉现在非常懂事,有一次,他把中午在学校吃剩下的盒饭带回家,妈妈看到后问他,他说:“妈妈上班很辛苦,我不能浪费!”听完这话,白涛的心在流泪。

  孩子继续治疗仍是难题

  现在周成汉急需治疗,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康复和教育,医生告诉白涛,对于一个耳聋的孩子来说,现在正是对他进行医疗救治和语言训练的最佳时机。

  “可是,帮助孩子进行语言训练的高昂费用怎么办啊?被执行人那48万多元的赔偿在何处啊?”白涛一提起案件的执行,就异常悲愤。孩子已经从14 个月大的幼儿长成为一个10岁的少年,在他身上发生的医疗悲剧,却又转化成了法律执行的悲剧,继续折磨着他那幼小的心灵和母亲的心。

  “我祈求所有关注此案的具有社会良知的人们,保佑我和我的孩子!我希望吉林省高院及当事的白山市中院认识到自身存在的执行错误,还当事人这个迟到了10年的公正!”白涛眼中再次溢满了泪水。

  母亲日记

  ●2002年8月22日

  今天我带着周成汉来到了在北医三院附属小学内开办的“博爱听力语言矫治中心”。池美芬老师对周成汉说:“现在你说妈——妈。”儿子看着我,说:“妈——妈。”声音洪亮而清晰,我的眼里涌出了泪水。

  池美芬对我说:“相信我,照我们的矫正方法,你的儿子一定会和正常人一样。”我对她说:“我会永远记得是你教他学会说妈妈的。”

  ●2006年2月20日

  今天是周成汉开学的日子。早上我4点50分就起床了,开始为孩子准备学习用具。快6点的时候,我把周成汉叫醒。大汉很快就起床了,这是孩子的一大进步。6点15分,我们在公共汽车上说他感兴趣的话题:火影忍者还有宇宙英雄奥特曼的故事……7点20分,儿子背着书包走进校园,我心里无限快慰。

  ●2006年3月27日

  “我吃饱了,肚子就像电脑的C盘、D盘一样满满的,没有空间了。”晚上,10岁的周成汉吃了两碗米饭,吃饱后拍着自己鼓鼓的肚子自豪地对妈妈说。听到儿子能说出这样生动的语言,我真是很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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