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发言人、副局长施文仪昨天表示,台北荣民总医院(荣总)医疗团队在李登辉三月十九日住院确认感染肺结核后,三月二十日左右即向“卫生署”通报:“疾管局”立即展开疫情调查,并完成二十多名接触者的追踪与检验。
台北荣总二十二日公布李登辉患肺结核消息。依台湾“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现有“法定传染病”案例时,应“报告该管区主管机关”。但据了解,荣总并未直接向台北市卫生局疾管处通报,台北市卫生局决定今日召开项目会议讨论,并发文要求荣总“说明”,不排除周三约谈荣总相关医师,以理清责任。
对于台北市卫生局表示今天会展开疫情调查并了解荣总通报疏失,施文仪说,“卫生署”当时已做过一次疫调,追踪检验二十多位接触者,“名单在握,防疫体系对整起案件已有掌握”。台北市卫生局若“不放心”要补调查,当然有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