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召开的市卫生局医政工作会上了解到,为保证低保特困患者的住院治疗需求,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年内均要设立惠民病床。
会议上向各医院下发的相关意见显示,本市104家二级医院和49家三级医院今年均须设立惠民病床,设置比例为医院总床位数的5%。二级医院惠民病床重点收治医疗救助对象中需住院治疗的患者,三级医院惠民病床重点收治上述对象中的转诊患者。
各区县卫生局被要求根据辖区低保特困人群居住分布状况,按需要、分层次合理配置医疗救助定点医院,规范其医疗行为和就医流程。此外,流动贫困人口待明确身份认定方式后也将纳入惠民医疗服务对象范围。
优惠对象
1.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之一的低保特困人员。
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备区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核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的65岁以上的农民(需带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