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悉,自今年4月11日起至明年3月底,江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药品违法行为。
据《现代快报》报道,从2001年零售药店审批“开禁”以来,江苏零售药店数量已由2000年底的3800家增加到目前的14000多家。药监部门要求,“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中,全省药店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必须做到“十二个不”,即不从非法渠道购药,不从资质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手中购药,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采用违法手段销售药品,不销售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不为违法者提供票据或存储药品,不降低GSP认证时已达到的标准,不出租或变相出租柜台,不为药品或非药品做虚假宣传,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说,如果发现药店有违规违法记录,将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GSP认证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药监部门制定全省零售药店“黑名单”,将各地在行动中查处的有经营假劣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零售药店,通过江苏省人民政府“诚信江苏”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