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住开发区的金小姐打来电话说,自己在大连市内某医院做完无痛人流,两个月后发现孩子还在自己的腹中。
金小姐:300多元做人流
今年1月份,金小姐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报纸上的一则广告吸引了金小姐的目光,上面写着:“第二代可视无痛人流技术诞生了!让你不再受伤害和痛苦,手术只需三分钟,随治随走。
“金小姐随后来到此医院,经做B超检查证明,胎儿已经6个星期了,随后她被医院大夫带到医院的无痛人流室。过了二三分钟后,她走出了无痛人流室,挂了一瓶点滴后离开了医院。在离开时主治医生叮嘱金小姐,让她第二天到医院挂点滴。金小姐说此次就医共花了300多元钱,已经超出了医院承诺的200多元做无痛人流手术的标准。考虑到家里离市内比较远,第二天她没有来医院挂点滴,而是在开发区的三院挂了几天点滴。
3月初,金小姐经常呕吐,她以为是因为自己吃了变质的食物而引起的,随后自己到药房开了一些药,服下后仍不见好转。3月7日金小姐来到开发区三院,该医院为其做B超检查后发现,被打掉的胎儿仍在腹中,已近4个月。
院方:没为其做人流手术
昨日,金小姐来到该院讨要说法,该医院的妇科护士长接待了她。医院为其做了免费B超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金小姐怀孕4个多月了。随后院方表示,当天并没有为金小姐做人流手术,金小姐所花费的300多元钱只是进行术前检查和消炎的费用。
为此金小姐十分气愤,她表示,为什么院方没给自己做人流手术,门诊医疗费收据上却显示手术费138.60元?医生也没在诊疗记录上做任何给她做人流手术的记录?
记者打电话给该医院院办负责人白主任,白主任称,由于医院收款人的疏忽把费用打串行了,医院确实没为金小姐做任何人流手术,在无痛人流室内,医生给金小姐做的是阴部检查。白主任还表示,患者做完了人流手术,医生才会在诊疗记录上面做记载,否则不记载。就金小姐目前的情况,医院可以为其免费把孩子做掉。
卫生部门:两方要承担责任
金小姐表明,自己坚决不在此医院进行治疗,她只想要回在此医院花费的300多元钱和2个月没上班的误工费。
大连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无论此医院是否给金小姐做了无痛人流手术,院方都应该在诊疗记录上做记录;医院收款人打串了手术费138.60元的字样,从而误导了金小姐,是医院的又一失误,医院应该承担为金小姐进行继续治疗的责任。但是金小姐本人也有一定的责任,她没问清医院治疗的程序,不能只凭主观臆断擅自不到医院继续医治。